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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阅读,找回城市精神的传承
 
http://news.sun0769.com 2010年08月25日 12:20  东莞阳光网   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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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印刷术发明前,在历史以口语形式传播的时代,拥有知识一直被视作少数人的特权。在古希腊,能讲三千句谚语的人往往可以概括生活中遇到的一切问题和困难,所以,他们往往能以智慧的化身的形象出现,他们的地位高于国王。

    在铅字印刷发明前,“汗牛充栋”往往被用来形容某人藏书丰富。而“万官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古训,也促使很多寒窗学子披星戴月坐满十多年的冷板凳,等着某一日皇恩浩荡从天而降,进而衣锦还乡。更别谈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这样近乎赤裸裸的勾引和诱惑。最少,在那个时代,夫子是让人值得羡慕的,阅读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回顾18世纪和19世纪的美国,我们也可以随处感到铅字的共鸣,尤其在它和各种公众表达方式之间的关系中,这种共鸣更加强烈。查尔斯.比尔德说过,保护自身的经济利益时美国宪法制定者的首要动机。这或许不错,但我们也应该想到,制定这样的法律也有可能是因为他们认为参加公众生活必须具备驾驭铅字的能力。对于他们来说,没有高深的文化程度,要成为一个成熟的公民是不可能的,这就是为什么美国大多数州的选举年龄定为21岁,为什么杰弗逊认为普及教育是美国最大希望的原因。这也是为什么,如阿兰.内文斯和亨利.斯蒂尔.康马杰指出的,没有财产的人可以不受限制地参加选举,而没有文化的人却不行的原因。

    再向前看,在16世纪和17世纪的英国,懂得阅读可以产生非常大的效力,甚至是魔力,它可以将一个人从绞刑架上拯救出来。在英国,一个能从《圣经》里读任意一句句子的小偷只会受到在拇指上打烙印的处罚,而不能读的则命运截然不同:“罪犯保尔能读,打上烙印处罚;罪犯威廉不能读,处以绞刑。”以上的这个例子引自对两个小偷的判刑记录。他们在1613年因抢劫苏塞克斯郡的公爵家而被判刑。

    看过历史,对照今天。图书馆早已不是追求知识的圣地,书架之间,常可见到大声喧嚷的读者;阅览室外,更是弥漫着种种追名逐利的气息。考试辅导资料成为人们的首要选择,八卦周刊遍布街头巷尾,种种外语速记、包过的培训班充斥着图书馆的各个角落。阅读不再是自我完善的需要,反倒成了部分人标榜身份和时尚的标签。殊不知,在17世纪的美国,连田间劳作的农夫,都是一手读书,一手扶犁耕田。

    四十年前,我们曾如饥似渴的阅读,那一本本禁书给无数人打开了看世界的窗口,开辟了观照内心世界的空间,现在,电脑普及了,电子书也越来越多了,我们从来没有经历过哪个历史时期,可以比现在拥有更多阅读的权利和选择。但是,在潮水般的信息中,我们的读者消失了,我们的作家失语了。娱乐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明星成为社会现象的主角,我们关注表演远远高于智慧,我们看重表象远远超过内涵。

    在这个时代,我们比任何时候都聪明,却也比任何时候都轻飘。还是重启尊重阅读的大门吧,为了让我们躁动不安的欲望得到安定,为了让我们疲于奔命的灵魂得到指引。(作者 黄策舆)


来源:东莞阳光网 编辑:黄策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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