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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将探索建立社会工作领域服务标准

2013年09月04日 17:52 0人参与  0条评论

  东莞阳光网讯 (记者 邵蓝)9月4日,一场名为“责任·探索·行动——转型期东莞社会工作的实践与升华”的座谈会在东莞社科大楼举行,东莞市社科联、民政局领导、社会工作专家、学者、社会机构负责人、社工代表齐聚一堂,共同总结和谋划我市社会工作发展,推动我市建设创新全省社会管理引领区工作。 

  东莞市民政局副局长杜江介绍,东莞的社会工作自2007年起开展,立足本土、大胆创新,采取多项措施全力加快社会工作发展。近两年来,我市社会工作逐步由“试点探索”向“发展完善”阶段过渡,社会工作取得实效。2012年3月,东莞被民政部命名为第二批全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示范市。下一阶段,东莞社会工作将以专业发展为使命,探索建立领域服务标准、深化社工服务成效、加速社会工作的本土化进程、打造和培树社工品牌,以提升东莞社会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实际效果。 

  会上,专家、学者和与会社工组织代表围绕转型期东莞社会工作的实践与升华的主题进行了交流。来自广东医学院、东莞理工学院社工专业的专家学者重点就社工的责任、行动,社工协会在社会上的反响和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的发展方向进行了讲解,并对东莞社工组织提出的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给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座谈会上,社工待遇、人才培养、上升空间问题被多次提及。杜江介绍,东莞一直执行“社工薪酬不低于同等条件下其他专业技术人才平均薪酬”的原则,并出台文件确保社工机构足额按时支付社工薪酬。2011年10月,东莞购买社工服务岗位“价格”达到7.2万/人·年,并制定了“社工薪酬指导价位表”,其中十一级助理社工师、十二级助理社工师月薪分别为5200元和4600元。东莞还连续数年坚持组织实施社会工作业务大培训工程、加大本地社会工作人才培养。

来源:东莞阳光网    编辑:邵蓝关键词:社工;社会工作;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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