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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继续执行小车800元年票制 取消二手车过户与年票捆绑

2014年10月20日 16:04 0人参与  0条评论

  新闻发布会现场

  今天(10月20日)上午,东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机动车辆路桥通行年票收费工作新闻发布会,目前,东莞市机动车辆路桥通行年票收费工作按现有国家、省有关政策执行,收费标准小轿车仍为每年800元。接下来,将对欠费车辆分批向法院申请强制追缴欠费,对情节严重、恶意拖欠的案件最高可处以个人10万元、企业100万的罚款。东莞继续执行年票费不予与车辆年审挂钩,取消二手车过户与年票捆绑政策。同时,将年票费缴交情况纳入企业申请政府补助及奖励参考依据和纳入在建的全市诚信体系。

  市政府副秘书长叶冠强首先通报了当前东莞市机动车辆路桥通行年票收费工作的背景、法律依据、标准和便民举措等,交通运输局、法制局、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并回答媒体关注的焦点问题。市政府新闻办常务副主任叶淦奎主持新闻发布会。

  解读年票背景:

  80年代初普遍开始实施

  叶冠强介绍说,东莞实行年票制对发展城市交通具有重大意义。我国收费公路政策在上世纪80年代初普遍开始实施。

  经省政府批准,一些地市试行在一定范围内(地级以上市为单位)实行统贷、统收、统还的年票收费模式。东莞在此背景下,于2005年经省政府批准,对原有25个收费站进行重新整合,撤销了辖区内的收费站,在与周边城市交界处调整保留和新设18个收费站,正式试行年票制,对本市籍机动车辆每年度一次性收取年票费,对非本市籍机动车辆按次收取路桥车辆通行次票费,成为全省18个试行年票制的地级以上市城市之一。

来源:东莞电视台    编辑:温龚锋关键词:年票;收费;缴费;东莞;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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