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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高速公路轻微事故将实施快处快赔 明日启用4快处快赔点

2015年11月09日 07:42 0人参与  0条评论

  东莞高速公路轻微事故将全面实施快处快赔

   明日启用4快处快赔点

  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东莞市行政区域内太平高速、东莞高速两个高速公路大队设立了4个快处快赔理赔服务点。从明日起,4个理赔服务点将正式启用,实施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

  周五工作时间延长1小时

  据市交警部门介绍,为全面开展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交警部门联合保险行业协会、高速公路公司、路政等部门在莞深高速南行黄江服务区、虎岗高速西行大岭山服务区、莞佛高速威远出口、广深高速北行厚街服务区设立4个轻微交通事故理赔服务点,作为开展快处快赔工作的常态化地点。

  据介绍,从11月10日开始,上述4个理赔服务点将正式启用,实施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理赔服务点的工作时间为每天早上10时至晚上6时,考虑到周五车辆密集,每个周五的工作时间延长至晚上7时。此外,每逢重大节假日,理赔服务点的工作时间将有所延长,每天不少于16个小时,还将适当增加理赔服务点。

  可撤离而不撤离将挨罚

  据交警支队交管科负责人介绍,凡是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的高速公路上发生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肇事机动车辆一方在广东省范围内投保交强险的,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单方财产损失10000元以下、各方财产损失总额20000元以下的,而且当事人对事故事实责任及成因无争议的轻微事故都适用快处快赔。交通事故当事人如果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行为,不适用于快处快赔。

  值得关注的是,发生轻微事故之后,可以立即撤离现场而没有撤离现场,因而造成交通堵塞的,交警部门将予以处罚。

  交警部门再次提醒,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一定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车内人员应当尽快撤离至安全地带,切勿在行车道内协商赔偿事宜,以免造成二次事故的发生。

  单方财产损失10000元以下都可适用快处快赔

  据交警支队交管科负责人介绍,凡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高速公路上发生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轻微事故”),事故双方均在广东投保交强险或全责肇事车一方在广东省范围内投保交强险的,未造成人员伤亡,单方财产损失10000元以下、各方财产损失总额20000元以下的,且当事人对事故事实责任及成因无争议的轻微事故都适用快处快赔。

  该负责人还提醒,各方肇事机动车辆通行牌证必须齐全、有效、安全技术检验有效,而驾驶人的证件也应有效、准驾类别必须与肇事机动车辆车型相符。

  据介绍,交通事故当事人如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行为时,不适用快处快赔。

来源:东莞阳光网综合    编辑:谭晓慧关键词:轻微事故;轻微;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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