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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10所民办学校获公办学校委托试点管理

2016年07月23日 10:16 0人参与  0条评论

  东莞阳光网讯 东莞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委托管理试点改革,已完成了试点单位的遴选工作。记者日前从东莞市教育局获悉,该局核定了莞城中心小学和东莞市东晋实验学校等10对学校为首批委托管理试点学校。

  据悉,东莞共有27所民办学校和25所公办学校提出申请,经过1对1谈话、实地考察、征求意见等程序,最终确定10对学校。市财政将每年向每所托管方学校下拨专项资金80万元,3年共240万元,作为双方此项工作的专项资金。

  委托管理试点活动时间为5年

  据悉,委托管理试点活动时间为5年,计划开展两轮。第一轮为3年,即从2016年至2018年;第二轮为2年,即从2019年到2020年。

  参与第一轮委托管理的民办学校,3年期满接受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为完成托管目标并成效显著的,可以选择继续参加第二轮活动。

  据介绍,委托管理试点主要目的是为了通过优质公办学校对民办学校实施委托管理,促进受托民办学校办学水平整体较快速度提升,在3-5年内成为区域内有一定影响力的学校。同时,通过开展托管试点工作,探索构建适合东莞民办学校发展的委托管理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探索形成东莞市公民办学校优质资源的共享机制,促进民办学校优质均衡发展。

  市教育局将以绩效评估进行过程跟踪管理

  欲参与委托管理试点,需由符合条件的公民办学校提出申请,经镇(街、园区)宣教办(局)初审后向市教育局推荐(市直属中小学校直接向市教育局自荐)。市教育局对确定试点意向的双方学校进行资质审核和实地考察,核准确定委托管理试点学校。

  试点学校确定后,委托管理管理双方学校协商成立托管委员会,托管委员会组织对受托方学校进行初期诊断,并根据初期诊断结果和受托方学校董事会提出的托管目标,组织人员研究制定委托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东莞市教育局将根据托管工作初期状态诊断,年终工作和终期绩效评估等进行成效跟踪,判断试点学校是否适合继续参与第二轮托管。

来源:东莞阳光网    编辑:谢瑞玲关键词:东莞;学校;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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