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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环保标志将不再核发?东莞环保局这样回应

2016年08月30日 14:47 0人参与  0条评论

  东莞阳光网讯(全媒体记者 张忻珏)车主都知道,因为环保限行,每年都得去领取环保标志。不过,最近国家环保部、公安部等职能部门联合下发通知,称环保部门今后将不再核发环保标志。那么,东莞会实施吗?

  目前,东莞已经实施了除过境高速公路外,全市范围内24小时禁止未持有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通行的环保限行措施。 如果车主不领取环保标志,作为无标车,将面临2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有车主说,如果真的不用再去领取环保标志的话,就方便多了。

  但是,在国家环境保护部、公安部、国家认监委三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后,广东省主管部门及时向环境保护部就是否继续核发机动车环保标志进行了咨询。

  市环保局车气所副所长杨文化:“环保部明确答复说,如果广东省地方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可以继续核发。”

  根据《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在用机动车实行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制度”。省环境保护厅在8月中,也下发了《关于机动车环保标志技术鉴别的规范》文件,明确提出对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测。市环保局车气所副所长杨文化:“目前省的相关文件已经出台了,明确提出广东省是要继续免费发放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因此我市也会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继续开展环保标志核发的相关工作。”

  不过,国家三部委联合印发的《通知》也明确指出,各省市要确保完成国家确定的年度淘汰工作任务,实现2017年底前基本淘汰黄标车,而省环境保护厅下发的《规范》,是自2016年9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8年6月30日。也就是说,东莞的车主有望在2018年6月30日后,将不再领取环保标志。

来源:东莞阳光网    编辑:钟灏关键词:环保;标志;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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