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根据《东莞市主要河流“河长制”实施方案》(东府办〔2014〕31号)、《东莞市2015年度石马河“河长制”考核指标体系》(东环委办〔2015〕33号)、《东莞市2015年度茅洲河“河长制”考核指标体系》(东环委办〔2015〕34号)及《东莞市2015年度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河长制”考核指标体系》(东环委办〔2015〕35号)的工作要求,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了2015年度石马河、茅洲河、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河长制”考核工作。现将2015年度“河长制”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获得优秀档次的镇
石龙镇。
二、获得良好档次的镇
万江区、樟木头镇、桥头镇、麻涌镇、石碣镇。
三、获得合格档次的镇
中堂镇、高埗镇、常平镇、沙田虎门港、凤岗镇、洪梅镇、谢岗镇、塘厦镇、清溪镇、道滘镇、望牛墩镇、长安镇。
2015年,石马河、茅洲河及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等流域各相关镇街(园区)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将污染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通力合作,在重点流域的水污染整治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考核结果也反映出各镇街对“治水”工作缺乏工作紧迫感和迎难而上的态度,截污管网建设和垃圾填埋场无害化整治推进慢,未能如期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内河涌整治工程未以水质改善为目标,黑臭问题未解决;考核断面水质改善不明显,绩效指标分值30分,平均仅得17分,说明整治工程不到位,水质改善难以实现。
希望获得优秀档次的镇再接再厉,争取水污染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其他镇街(园区)要积极向获得优秀档次的镇借鉴学习,尤其是考核排名靠后的镇,要认真分析原因,查找差距,提出整改方案和措施。立定决心,坚定信心,爬坡过坎,力争水环境治理双达标,取得更好成绩。
东莞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9月5日
注: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其中:90分以上(含90分)的,为优秀;分值为75分(含75分)至90分的,为良好;分值为60分(含60分)至75分的,为合格;分值低于60分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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