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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欠薪40余万逃匿 老板被判刑1年3个月

2017年01月24日 15:23 0人参与  0条评论

 

   东莞阳光网讯 (全媒体记者 陈婉琳)到了年底,工人们都希望及时拿到工资,如果遭遇老板跑路是很烦恼的事。昨天(1月23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欠薪逃匿案件,坐上审判席的王某彦欠薪40多万,被东莞检察机关起诉。

  被告王某彦承包了东莞沙田一家五金塑胶厂的A18车间,进行经营。但经营期间,拖欠五金塑胶厂内约50名员工工资共计411117元。2015年12月28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沙田虎门港分局责令王某彦在2015年12月31日前发放员工工资,但王某彦潜逃。直到2016年7月5日,王某彦在到沙田公安分局沙田派出所办理境外人员暂住证时被民警抓获。

  “我真的不知道,以为工厂自己投资了三百万,如果把设备卖了还押金够给工人工资这一块,谁知道才卖了16万。”被告王某彦在法庭上辩称,不知道这样“一走了之”的行为触犯了法律。

  检察员提出了多项证据,证明王某彦是五金塑胶厂A18车间的实际经营者,同时认为他是恶意逃匿。检察员认为,被告王某彦逃匿期间曾多次更换手机号码,以图躲避公司的财务找他要钱。 

  法官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当庭宣判被告人王某彦因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王某彦表示认罪。负责审理该案的法官、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李年富表示,量刑是出于多方面考虑,包括涉及被欠薪的工人较多,被告故意逃匿等。

来源:东莞阳光网    编辑:马慧敏关键词:欠薪;被告;逃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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