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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两年手机居东莞消费者投诉案件榜首 翻新机泛滥成投诉热点

2017年03月15日 08:14 0人参与  0条评论

  随着近年来智能手机行业的飞速发展,质量、售后、维修服务等问题越来越受到消费者关注。14日,记者从东莞市消委会了解到,2015年、2016年连续两年,手机居东莞消费者投诉案件的榜首。东莞消委会在2014年受理手机投诉406宗。2015年,受理手机投诉1896宗,增幅高达4.7倍,出现井喷式的增速。及至2016年,东莞手机类投诉高达4407宗,这一数据同比2015年增长2.3倍。纵观2014年至2016年这三年,智能手机的投诉量波动非常明显,增幅近10倍。

  对于这样三级跳的增幅,东莞消委会秘书长麦惠贤解释,在投诉渠道逐渐完善的情况下,投诉量剧增的情况是情理之中的。尤其是这几年智能手机呈现高速发展的趋势,新的侵权模式、营销陷阱、销售纠纷等层出不穷,导致了投诉量的剧增。

  先来看看望牛墩的一个案例:

  手机店承诺送高额话费 消费者却难以使用

  街边手机店为促销,承诺送高额话费,非常常见。望牛墩的街坊小蔡心动了,花了几百块购买了一部手机,还按店家要求花3000多元为手机充话费。可付款后却被告知,这些话费是网络话费,不能直接使用,愤怒的小蔡选择向消委会投诉。而这也是市消委会发布的2016年十大典型消费投诉案例之一。 

  小蔡说,去年10月31日,他在望牛墩一家手机店参加手机“以旧换新”活动。店家承诺,支付3698元可换购一部名牌新款手机,里面含4800元话费。可买单后,销售员告诉他,这些话费不会直接进入小蔡的手机账户,而是成为第三方网络电话平台的话费。 

  小蔡:“他拿那些所谓ID话费给我 ,他的ID话费根本不能抵消月租的,是网络话费那种,要加拨几个号码到转接台,转接台再打到我要拨打的号码那里,根本就不是直接用的,就是网络电话那种。” 

  小蔡当场提出退费,但店家以交易已经达成为由,拒绝退款。 

  小蔡:“我要退费,他说不可以退不好意思,我去投诉你,我去工商局投诉你,他说你投诉就没用的,你又没证据什么都没。” 

  当地消委会调查后认为,手机店没有注明是网络话费,经营行为涉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经调解,商家承诺向小蔡退还手机消费款3698元。 

  小蔡:“在工商局说全款退回给我,到店里后他又说扣这个费那个费,最后扣了几百块,我都没办法,只能妥协。” 

  市消委会负责人表示,消费者在消费前应该了解清楚,送的话费是什么话费,是否即时到帐,是否能抵扣月租等,这样才能保障自身的权益。 

  市消委会秘书长 麦惠贤:“消费者往往由于被经营者误导,以为这个所谓的话费就是一般运营商提供的话费,贪便宜购买相关的手机,我们在4000多宗的手机消费纠纷中,这个算是相对来讲排第二多的纠纷类型。” 

  另外,手机的“分期付款”陷阱也是不少商家惯用的欺诈手段,数百元的手机因为分期付款,卖到了数千元甚至更高的价格。 

  市消委会秘书长 麦惠贤:“它最大的陷阱就是,它基本上,第一消费者不知道从哪家公司贷款,第二,所贷款的利率手续费等,一系列的费用,消费者在填写相关表格,或者进行这个分期付款的时候,是不知道,甚至很多消费者都不知道自己是在高额分期付款购买手机,如果消费者在购买手机的时候,经营者要求提供身份证或者银行卡,甚至签订相关协议的时候,一定要提高相关警惕,要防止经营者通过相关的手段,引导消费者通过分期付款,高额购买手机的行为。”

来源:东莞阳光网、南方日报    编辑:梁瑞娴关键词:翻新机;手机;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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