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讯(全媒体记者 王红君)今天(8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梁维东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东莞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 》等事项。
为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提供非法集资线索,有效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东莞对群众举报且被采用的非法集资线索,认定属于非法集资、但情节轻微不予立案且被有关行业主(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可给予举报人5000元人民币奖励;认定属于非法集资且公安部门决定立案侦查、但举报人不直接协助查处工作的,按涉案金额的千分之0.3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最低不低于5000元;举报人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非法集资案件且举报的非法集资行为被作出有罪判决的,按涉案金额的千分之0.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最低不低于5000元。对在全国或全省有较大影响的大案要案的举报,奖励金额由市处非办会同公安、财政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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