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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车主注意了!9月1日前交通违法处理政策暂无变化

2018年02月27日 07:39 0人参与  0条评论

  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2月26日晚发布消息:今年9月1日前,全省处理交通违法方式、流程和条件暂无变化,9月1日后,在自助终端处理违法,需通过事先绑定人车办理违法。

  省交管局介绍,为防止发生驾驶证被盗用扣分,打击买卖记分违法行为,近期公安部交管局升级系统,推出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平台处理交通违法新的功能,群众可以通过下载“交管12123”手机APP绑定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处理违法,被一些微信号及媒体宣传为“驾照销分新规”,引起群众误解,扎堆排队办理业务,给群众带来不便。

  广东交警提醒:2018年9月1日前,全省处理交通违法方式、流程和条件暂无变化,驾驶人仍可通过好易终端、交警窗口、“交管12123”平台等多种方式处理违法。2018年9月1日后,在自助终端处理违法,需通过事先绑定人车办理违法,具体绑定规则(链接:http://mp.weixin.qq.com/s/xtwxayHbnGb0v3kuddzi8Q)。

  我们还将不断推出更多便民措施,满足群众的需要,方便处理交通违法。

  【“交管12123”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问题答疑】点击下方链接了解↓↓↓

  【重要!重要!重要!“交管12123”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问题答疑】

来源:南方日报、广东交警    编辑:黄佩玲关键词:交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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