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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消委会赴澳签署粤港澳大湾区消费维权合作备忘录

2018年04月12日 18:06 0人参与  0条评论

 

   东莞阳光网讯 4月10日上午,2018粤港澳大湾区消费维权工作会议在澳门召开,东莞市消委会主任李丽坚和袁雪娥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上,澳门消委会主席黄翰宁和广东省消委会秘书长杨淑娜分别就澳门消费争议仲裁制度的经验做法、建立粤港澳大湾区消费维权合作机制和投诉平台的情况作了详细介绍,与会代表对合作事项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并达成消费维权合作共识。在澳门消委会、广东省消委会等各方代表的见证下,广州、深圳和东莞等九个地市消费者委员会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消费者委员会代表,正式签署了《粤港澳大湾区消费维权合作备忘录》以及《粤港澳大湾区消费维权合作协议》,标志着粤港澳大湾区9+2消保组织消费维权合作机制正式启动。各地消费者在粤港澳大湾区任何一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均可向消费纠纷发生地或居住地的消费者组织投诉。

  会议期间,东莞市消委会与澳门消委会签署了《关于加强东莞、澳门两地消费维权合作协议》,内容涉及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培训、咨询、投诉、宣传和信息共享等八条协议。该协议的签署是我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更好落实国家“十三五”规划,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促进莞澳两地经济社会稳定、和谐、健康发展,方便、快捷、有效地处理消费争议,及时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与咨询服务,实现消费者权益保护资源共享与区域互动,提振彼此居民的消费信心,促进双方旅游业发展具有较大的推动作用。

来源:东莞阳光网    编辑:林宝琨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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