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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在东莞租房签合同、付房租...一个平台全搞定,不满意还可给差评!

2018年06月11日 10:50 0人参与  0条评论

  东莞阳光网讯 (全媒体记者 邓燕芬)记者从东莞市房产管理局了解到,东莞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即将上线。今后,租客租房签合同、付房租,在一个平台上就能搞定,不满意的还可以给差评。

  根据初步方案,东莞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将在6月中下旬上线,届时,租赁双方可以直接在平台使用《东莞住宅房屋租赁合同》样板合同进行网签以及在线支付租金,并且平台自动实现网上备案,租赁当事人如需使用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可以直接在平台上打印《东莞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二维码电子版,扫二维码网上验证)。同时平台将开通诚信评价模块,针对平台上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失约行为开展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和个人严格履行约定,为当事人维权保驾护航。

  东莞市房产管理局出租屋管理科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东莞市(非住宅)房屋租赁合同》、《东莞市(住宅)房屋租赁合同》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已在6月6日结束,定稿将在近日正式公布。

  记者:在此之前,我市是否有统一的房屋租赁合同,和现在这份有什么不同?

  东莞市房产管理局出租屋管理科:市房管局于2014年制定了旧版《非住宅房屋租赁合同》,新版房屋租赁合同在其基础上进行修订完善,具体修订内容包括:严明了出租人迟延交付房屋应承担的责任,适时补充了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生产经营、安全管理、费用缴交和违约认定等方面条文。总体而言,新版合同内容更充实、适用范围更广。

  记者:合同是否具有强制性?

  东莞市房产管理局出租屋管理科:合同范本仅供租赁双方作为参考,不具备强制性。东莞市政府主导开发的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即将上线,对于使用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进行房屋租赁的,就需要使用此合同范本进行网上签约。

  问:万一有纠纷是否对双方维权更有保障?如何体现?

  答:房屋租赁行为虽然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行为,但租赁当事人自行草拟的房屋租赁合同,往往偏向单方利益,忽略另一方的合法权益,为租赁纠纷埋下隐患。有鉴于此,为规范全市住房租赁市场秩序,有效保障租赁双方合法权益,引导当事人公正签约履约,日前,市房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房屋租赁相关法规精神,结合辖区实际,研究起草了《东莞住宅房屋租赁合同》和《东莞市非住宅房屋租赁合同》两份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填补了全市房屋租赁合同监管的空白。

  两份合同明确约定了租赁房屋用途、租赁期限、相关费用支付以及房屋交付、返还等基本内容,同时针对房屋租赁双方最关注、问题最尖锐的履约部分,分门别类深入阐明了租赁双方在租赁期间享受的权利、应当承担的义务以及违约责任,囊括违约金缴付、房屋使用、房屋转租、房屋安全防范管理、不可抗力因素等常见诉求处置,努力通过细化明晰合同条款,尽最大限度防范合同纠纷、降低违约风险,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来源:东莞阳光网    编辑:邓燕芬关键词:租赁;房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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