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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出台新型产业用地管理暂行办法 这类用地可获政策倾斜

2018年09月14日 16:09 0人参与  0条评论

  东莞阳光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东莞市新型产业用地管理,建立一套适应新型产业加快发展的管理机制,打造一批“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的新型产业综合体,以高品质空间吸引创新要素加快集聚,9月11日,《东莞市新型产业用地(M0)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印发。

  根据《办法》规定,新型产业用地的布局近期优先在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广深高速两侧、城市更新单元、市镇联合重点招商区域、市区和临深片区试行,试行时间3年,总结经验后将在全市推广。

  坚持集约导向 鼓励“工改M0”

  重点聚焦传统工业区功能单一、配套不完善和“工改工”市场动力不足的问题,将M0用地作为全市“工改工”、连片“三旧”改造的政策推进器,支持旧工业园活化更新,引导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办法》对“工改M0”实行政策倾斜:用地面积150亩及以上的城市更新单元优先纳入试点范围;“工改M0”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工改M0”土地出让年限为50年(一般出让年限为40年);“工改M0”补缴地价享受5折优惠;“工改M0”项目履约的财政贡献考核标准按8折执行等等。

  整合现有产业政策 提高项目开发效率

  2013年以来,东莞先后出台了产业转型升级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科研用地等“类新型产业用地”政策,实施过程中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出台新型产业用地(M0)政策,逐步统筹整合现有的“类新型产业用地”政策,将有利于更大程度地发挥土地要素作用,以招引规模大、效益好、运营能力强的优质平台商进行成规模、高品质开发为主攻方向,既能够为打造一批高品质的新型产业孵化器、加速器提供空间保障,也顺应了新业态、新产业持续快速发展的市场需求,有利于推动我市新型产业加快向中高端水平迈进,全面支撑东莞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和广深港科技创新走廊建设。

  什么是新型产业用地M0? 

  新型产业用地(M0)是为适应传统工业向高新技术、协同生产空间、组合生产空间及总部经济、2.5产业等转型升级需要而提出的城市用地分类。即在工业用地(M类)中增加新型产业用地(M0),其范围定义为融合研发、创意、设计、中试、无污染生产等创新型产业功能以及相关配套服务的用地。

来源:东莞阳光网    编辑:邓燕芬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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