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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注意!异地随迁子女在莞高考 需同时满足6个条件

2018年11月07日 09:29 0人参与  0条评论

  2019年异地高考报考资格下周二开始审核

  11月5日,东莞市教育局官方微信公布了2019年东莞异地高考安排,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东莞市参加2019年高考的有关事项进行了通知和解读。记者从该安排中了解到,东莞市随迁子女报考资格审核的时间为11月13日~28日,随迁考生及家长到各部门集中办理审核手续的时间为11月13日~23日。各学校要在11月28日前将符合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资格审核表上交市招考办。

  满足6个条件可在东莞高考

  通知中说明,随迁子女在东莞市就读普通高中,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我市报名参加高考:

  一、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提供《劳动合同》《广东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土地承包合同或务农劳动合同、营业执照、退休人员的社保证明材料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二、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自有住房提供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购房合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租赁住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住单位宿舍的提供《广东省居住证》及单位出具的居住单位宿舍的证明。

  三、父亲或母亲在2016年9月1日前已在广东省办理居住证,且持有的居住证截止至2019年8月31日属于有效状态:提供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的属于有效状态的《广东省居住证》。

  四、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含医疗和养老两个险种),截止至2019年8月31日,按规定实际缴费累计年限3年以上:在东莞市参保的提供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的身份证或社保卡。在广东省外市参保的还需提供《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含授权码)

  五、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

  六、随迁子女具有广东省高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

  报名材料交各报名点学校初审

  通知中提到,应届生向学籍学校提交申请,往届生向原毕业中学提交申请。考生提交申请时除了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考生与父亲或母亲户口在一起的交验户口簿、身份证;考生与父母户口不在一起的,还需提供双方关系证明等。

  各报名点学校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核实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要核实考生是否为随迁子女,核实考生与被审核人的关系,核实考生的学籍情况。如果初审不符合条件,学校不加盖公章;未有学校公章的,相关部门不予审核(外市考生除外)。学校盖章后把相关材料和审核表交回给考生。

  由考生家长持审核材料及审核表分别到各镇街公安分局、人力资源分局、社会保障分局、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房管所、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进行审核。经各部门审核通过后,由考生把审核材料及审核表交到学校,学校再次检查、复核审核表,确认符合条件的由学校汇总后送交市教育局负责科室审核学籍情况。

  对于符合报考条件且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学校统一把审核表和统计表送交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进行报名资格终审,最终确定报名资格。(记者 黄月)

来源:东莞时报    编辑:梁瑞娴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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