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讯 今天(11月9日)下午,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官网发布《东莞市房屋市政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今后,建设工程存在这些情形的,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对其启动重大隐患治理挂牌督办程序。
根据《东莞市房屋市政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要求,建设工程生产经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其进行挂牌督办:
(一)发生施工安全事故的;
(二)在建项目存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法违规行为,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的;
(三)因施工质量安全等原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督机构责令停工整改后,未办理复工手续强行施工的;
(四)所承建的任一项目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被记达到60分(或以上)的;
(五)所承建的任一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被记达到40分(或以上)的 ;
(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为有必要挂牌督办的其它情形。
建筑施工单位在挂牌督办期限届满前5个工作日内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解除挂牌督办申请书、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和整治工作中形成相关措施文件资料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根据申请情况5个工作日内组织核查,经核查符合以上条件的即解除挂牌督办。
在督办期限内未符合以上条件的,将停业整顿直至隐患消除;经延期整改仍不具备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提请省住建厅依法予以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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