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东莞,知天下!
打开客户端发现更多精彩
立即打开

东莞一大型企业为员工补缴住房公积金531万元

2018年11月14日 08:03 0人参与  0条评论

  

  东莞阳光网讯 记者从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高埗某大型企业在收到319份《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后拒为员工补缴住房公积金后在法院的强制执行下,为318名职工补缴了住房公积金,补缴金额高达531万元。

  高埗某大型企业有部分职工联名反映企业未依规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要求企业补缴。考虑到涉及的职工人数较多,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优先采取协商的方式处理,联同当地政府协助企业成立工会,并对劳资双方进行多次调解,但企业仍不为职工补缴。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取个例处理的方式受理职工投诉。自2016年10月,先后对该企业约375名职工的诉求进行立案处理,并作出319份《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该企业不服,就其中106份《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向东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庭审结束后,公司意识到没有胜诉的可能,主动要求庭外和解,撤销了诉讼请求。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到期的案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公司最终在2018年为318名职工补缴了住房公积金,补缴金额高达531万元。

来源:东莞阳光网    编辑:邓燕芬关键词:公积金;住房;职工
都翻到这儿了,就分享一下吧
版权声明:
1、凡注明来源为“东莞阳光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东莞阳光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在摘编网上作品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处理。
联系邮箱:tougao0769@qq.com
相关阅读
网友评论文明上网 理性发言0人参与 0条评论

网友跟贴

查看更多跟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