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东莞,知天下!
打开客户端发现更多精彩
立即打开

买房下定后不想要了怎么办?在东莞两天内可全额退定金!

2019年01月16日 07:54 0人参与  0条评论


东莞楼市健康发展

  东莞阳光网讯 (全媒体记者 刘艳)买房“坑”多,能退定、能合法维权是众多购房者的心声。日前,东莞出台新规,购房者交定金认购楼盘后,两天内可无理由退定!购房者可以像网购一样,在规定期限内无理由要求解除认购书并退回定金。

  两个自然日内可解除认购书 退回定金

  1月11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其官网上正式对外发布了《关于推广使用《东莞市商品房认购书(范本)》的通知》。根据《通知》,购房者在认购书签订之日起两个自然日内(不含签订当日)要求解除认购书退回定金,如双方尚未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开发商应当退还。

  值得注意的是,签订认购书时,开发商应向购房者出示并解释将来拟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者应清楚了解主要条款及相关合同风险。两个自然日后,购房者不得以不了解合同内容为理由要求解除认购书。


住宅小区

  充分了解情况后未签合同 定金不予退还

  购房者应了解所购楼盘的情况以及自身是否符合购房要求,还需要了解银行最新贷款动态和放款要求。如购房者在了解上述情况后,仍然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与开发商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开发商有权解除本认购书。

  开发商解除认购书的,购房者已支付的定金不予退还,经书面通知送达购房者后,开发商有权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售给他人。


住宅小区

  新规给购房者更充分的时间考虑所选的房子

  这一规定将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市民表示,给了广大消费者一个重新选择的机会。有时买房考虑不周全, 2日内反悔可退还定金比较合理。

  地产分析师李兴旺分析,新规对东莞楼市具有划时代意义,在保护置业者消费权益,让市场回归理性,对东莞房地产的健康发展等方面可起到积极的作用。有利于完善行业制度,给购房者更充分的时间考虑所选的房子。

来源:东莞阳光网    编辑:苏婵关键词:认购书;定金
都翻到这儿了,就分享一下吧
版权声明:
1、凡注明来源为“东莞阳光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东莞阳光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在摘编网上作品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处理。
联系邮箱:tougao0769@qq.com
相关阅读
网友评论文明上网 理性发言0人参与 0条评论

网友跟贴

查看更多跟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