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讯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2018年,东莞有63家单位存在违法行为被责令限期改正,7家单位被行政处罚,31家单位被行政强制执行。
日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通报了2018年度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2018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回复来自阳光热线、市网上信访、单位信访、电话信访以及其他信访平台转来的住房公积金维权类信访共225条,官网咨询103条,回复率达100 %。在执法方面,共接待2435名职工追缴住房公积金的维权投诉,对其中的2181宗进行立案处理。共受理处罚类案件1009宗,其中单位开户类有991宗,职工开户类案件1宗,应缴人数不符案件17宗;有319宗单位开户类案件已完成处理。共发出调查函2859份、督缴通知10596份,作出《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463份、《行政处罚告知书》38份、《催告书》405份;对7个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合计35万元,其中2家已缴交罚款;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368宗,其中305宗已执行完毕。
今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机制,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以实实在在的成效推动我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工作,进一步扩大缴存覆盖面,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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