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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期待!东莞将诞生“莞邑工匠” 纳入市高技能人才库

2019年04月22日 14:58 0人参与  0条评论

  东莞阳光网讯(记者 黄文静)市人社局近日起草了《东莞市“莞邑工匠”评定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办法》,“莞邑工匠”每年评定一次,将从东莞市“首席技师”(在享受政府津贴期内的“首席技师”除外)、“名城名匠”、技师工作站内具备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具有同等技能水平的技术技能人才中产生,将纳入东莞市高技能人才库。

  据了解,“莞邑工匠”是指在东莞市产业人才队伍中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精湛技艺、丰富实践经验和有突出贡献,在本行业领域中创新创造能力强、影响带动作用大、业内认可度高的技术技能人才。

  在东莞依法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且在法定退休年龄以内,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即可按项目要求申报“莞邑工匠”:在技术发明、科技攻关方面有突出贡献,至少取得一项发明专利或两项实用新型专利并已开发应用;在编制国家、行业标准等方面有突出贡献;在近3年市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前三名奖项;在技能人才培养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申报“莞邑工匠”的项目范围包括技能人才培养和技术攻关。技能人才培养主要包括师带徒、职业培训、技能竞赛等;技术攻关主要包括生产设备改良、工艺改进、技术创新、新产品研发等。

  对获得“莞邑工匠”荣誉称号的个人及其所在单位,由市财政给予资助和奖励。其中包括资助资金——对“莞邑工匠”申报的项目给予20万元资金支持;奖励资金——在管理期满并综合验收合格后,给予“莞邑工匠”个人10万元奖励。

  “莞邑工匠”评定程序:

  (一)申报受理。每年上半年受理个人申请,具体时间以当年通知为准。

  (二)资格初审。市职业训练指导中心组织初审,并对申报人进行安全信用审查。

  (三)综合评审。综合评审包括书面评审和现场评审,由市职业训练指导中心组建评审委员会并组织评审,形成推荐名单。

  (四)结果公示。“莞邑工匠”候选名单在市人社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公示期间接到异议,由市职训中心负责调查核实并处理;经调查异议成立且确认不符合条件的,撤销其资格,从备选名单中择优替补,重新公示。

  (五)审定批准。市人社局将候选名单报市政府审定后,由市政府批准发文并颁发“莞邑工匠”荣誉证书。

来源:东莞阳光网    编辑:梁瑞娴关键词:工匠;技能;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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