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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阳光网讯 广东省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正式启动!4月23日,广东省政府印发了《广东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下称《改革方案》)。《改革方案》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2021年高考按照新高考模式进行考试和招生录取。
一年有春夏季两次考试,选择性考试作为招生录取依据之一
根据《改革方案》,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两种。
其中,合格性考试覆盖所有学习科目,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每年考1次,安排在1月开考;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每年考2次,安排在1月和6月开考。合格考成绩呈现方式有三种:合格/不合格、等级、分数。成绩一考两用,既作为学生毕业和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也作为春季高考招生的依据之一。
选择性考试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成绩计入高考总分,安排在6月统一高考考试科目结束后进行,成绩计入高考总分,作为普通高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仅限当年我省夏季高考的考生参加,一年考1次,成绩当年有效。
本科高校招生考试的科目按照3+1+2的模式设置
根据《改革方案》要求,将本科高校考试招生和专科高校考试招生适当分开,分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两类。
本科高校考试招生主要安排在夏季进行,考试科目按“3+1+2”模式设置。“3”为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1”由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中选择1门,“2”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中选择2门。高考总成绩750分,其中“3”和“1”直接采用卷面分,共550分;“2”实行等级赋分,各100分,起点赋分30分,划分为A、B、C、D、E 5个等级。
等级赋分方式是,将考生某选择性考试科目的卷面分转换为A、B、C、D、E 5个等级,按一定比例转换为一分一档的等级分,起点分为30分,转换后考生在该科目中的成绩排序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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