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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敢高空抛物?小心要坐牢,最高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2019年11月16日 12:00 0人参与  0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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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阳光网讯 (全媒体记者刘艳 邓燕芬)近年来,高空抛物、坠物引发的惨剧屡见不鲜。为切实维护群众“头顶上的安全”,有效预防和依法惩治高空抛物、坠物行为,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意见》对于如何准确认定高空抛物犯罪和高空坠物犯罪做出了具体规定,对在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高空抛物的,依法从重处罚,一般不得适用缓刑。记住了,你随手丢下的,分分钟是夺命的“武器”,也是送你到牢狱的推手。

来源:东莞阳光网    编辑:邓燕芬关键词:高空抛物;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意见;物业服务企业;人员密集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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