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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工复产|@建筑企业,这“三招十二式”扶企撑企措施务必记住

2020年03月10日 19:50 0人参与  0条评论

东莞阳光网讯 为加快我市住建领域经济复苏,有力支持建设行业企业共克时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出台系列“扶企撑企”措施,着力为企业降成本、减流程、优服务,全面推动住建领域复工复产,降低疫情对住建领域经济发展的冲击。具体做法包括“三招十二式”,主要内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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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轨道一号线项目大岭山站连续墙钢筋笼吊装施工

第一招,降成本

第一式:调整工人工资保证金保函制度和缴纳比例

3月5日发布了《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人工资保证金保函制度的通知》,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暂不收取工人工资保证金保函,在疫情防控期结束后1个月内补交。工人工资保证金缴纳比例,由按照合同造价5%调整为3%,差异化管理时间由三年调整为两年,企业在莞承接业务两年内未出现拖欠工资问题的,按照合同造价1.5%的比例缴纳。

咨询热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科 22676922、 22207989

第二式:优化预售资金使用条件

落实市政府惠企减负工作部署,协调房地产开发企业、施工企业的贷款周转,优化预售资金使用条件,适当降低工程建设保证金的预留比例及工程后期节点的留存金额,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困难。

咨询热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管科22207339

第三式:顺延企业资质有效期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精准施策支持建筑业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措施的通知》,由我市颁发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等企业资质,企业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期办理资质延期的,可以延期至疫情解除后办理,证书有效期延长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

咨询热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科 22207989、22630278

第四式:优化质量检测有关措施

2月21日发布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混凝土标养试件试验龄期超过28天情况处理的通知》,疫情期间,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同时,对试验龄期超过28天的混凝土标养试件,按试件生产时间分批次进行灵活处理。1月23日至2月29日疫情期间混凝土标养试件试验龄期超过28天的,不需进行另外处理,但必须在此期间进行送样和检测,在后期例行结构抽芯检测过程中重点对相关部位进行抽测。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适当减轻企业负担,克服疫情带来的送检不便及增加检测所需费用等问题。

咨询热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质监站 23321068、2332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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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轨道一号线项目4#风井连续墙钢筋笼加工

第二招,减流程

第五式:简化复工手续完善激励措施

2月19日发布了《关于全力支持建筑工地复工复产的通知》,简化受监在建工地复工复产手续办理,鼓励在线服务、电子申报等方式提交复工复产有关材料;减少复工复产阶段检查,除涉及防疫、安全、质量、消防等必要项目和执法项目外,其他检查项目采取并项综合检查的方法,减少检查单项频次;对企业实行承诺制和信用加分激励措施,鼓励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咨询热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质安科22207283、22671603

第六式:优化房价申报管理

3月4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申报管理的通知》,将房价申报合并到商品住房项目预(现)售手续同步办理,进一步简化房价申报流程,减少企业办事环节。同时,开发企业在房价申报时需申报交付标准,通过加强与户内装修联动管理,有效遏制“毛坯报建和验收、精装定价及交付”等行为,更好地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

咨询热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管科22207339

第七式:实行检测机构资质核准视频核查

疫情防控期间,取消检测机构在办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核准(增项)时的实地核查环节,由视频核查替代,企业根据资质标准要求自行拍摄人员到位情况、主要仪器设备的录像代替。

咨询热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科 22630278、22676399

第八式:实行“不见面”招投标

施工类招标、招标文件备案、招标情况报告备案实现全过程电子化,做到“不见面”,1月30日发布实行《关于加强房建市政工程招投标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简化流程,招标文件备案提前介入,通过QQ、微信等方式反馈检查意见。2月21日发布《关于我市房建市政工程全面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情况报告备案的通知》,优化服务,实现企业零跑动办理招投标情况报告备案。疫情期间,提高全过程电子化简易招标的额度(3千万以下),提高效率,全面加快复工复产。

咨询热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招标科2220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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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南方光源研究测试平台项目

第三招,优服务

第九式:推广“零接触”审批

对所有住建业务开通网上审批功能,引导申请人采用“零接触”审批方式;全面推广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资质审批等事项线上办理,对按规定确需提交纸质材料原件的,由项目单位通过在线平台或电子邮件提供电子材料先行办理,待疫情结束后补交纸质原件。对于重大项目、水污染治理项目和教育扩容提质项目,住建部门提供“绿色通道”线上审批,确保有关项目规范及时推进。

咨询热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协调科22670688

第十式:优化工程计价和信息服务

明确疫情期间计价指引。3月6日出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工期调整、人工和材料费调整、留守防控人员费用等方面提出指导意见。明确新冠肺炎为不可抗力,明确防疫物资费用、防疫隔离观察费用、疫情防控期间留守施工场地的疫情防控人员费用承担,人工费、材料费调整处理等事项。

调整建材价格信息发布频次。3月5日发布了《关于增加东莞建设工程主材价格信息公布频次的通知》,自3月起,将增加东莞建设工程主材价格信息公布频次,每月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官网“东莞建设网”和微信公众号公布2次工程主材价格信息。

咨询热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造价站22671693、22671171、22207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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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松山湖材料实验室项目

第十一式:深入开展指导服务

制定印发建筑工程复产复工一本通手册,完善配套措施指引。密集开展防疫知识宣传,加强工人防疫教育引导。全面强化督导服务,12个指导组点对点指导服务,12个督导组拉网式排查,切实推动在建项目在做好防疫的前提下积极复工复产。

咨询热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安监站22982050、22981323

第十二式:强化复工保障

委托有关行业组织汇总统计全市建筑行业企业口罩需求,统筹联系相关生产厂家,积极协调解决口罩短缺问题。配合协助市重大办、市工信局做好重大项目口罩优先供应保障。调研摸清建筑工人和材料供应底数,梳理全市惠企政策便企运用,帮助企业反馈和协调解决实际困难。

来源:东莞阳光网    编辑:李琛闂佺ǹ绻戞繛濠囧极椤撶姵瀚氱€广儱绻掔粣锟�咨询热线 工资保证金 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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