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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部分食品抽检结果出来了,这些产品不合格,你购买过吗?

2020年04月09日 10:17 0人参与  0条评论

东莞阳光网讯(全媒体记者 陈明君)日前,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0年13号)。据通告,近期,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食品流通、餐饮环节监督抽检工作,共抽检餐饮食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32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314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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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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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样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东莞市常平好多犇牛肉店销售的牛肉,克伦特罗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东莞市黄江永盛优品百货店销售的鸡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东莞市寮步纯秋鱼档销售的鲈鱼(淡水鱼)、生鱼(淡水鱼),分别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东莞市高埗坤安副食店销售的土鸡蛋,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东莞市莞城加兴水产档销售的黄花鱼(海水鱼),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东莞市樟木头林敬水产档销售的黄花鱼(海水鱼),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东莞市南城汉记鲜鱼档销售的草鱼(淡水鱼),孔雀石绿(以孔雀石绿与隐色孔雀石绿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东莞市麻涌永强水产档销售的鲈鱼(淡水鱼),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东莞市中堂湘建蔬菜档销售的上海青(普通白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东莞市道滘汉弟海鲜档销售的黄花鱼(海水鱼),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东莞市沙田阿喜鱼档销售的花螺,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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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要求相关经营单位立即停止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购买时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应尽量选择综合性商场、生鲜超市、大型农产品市场等正规途径购买鲜活农产品,购买时应注意选择市场上公示抽检合格的摊位和品种,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为保持鲜活农产品的营养和风味,建议按需购买、尽快食用。消费时应注意食物种类多样化,不偏食,促进人体对各类营养物质的均衡吸收。食用农产品在冷藏条件下的保鲜效果优于常温,但不同品种应尽量分开保存,以免造成病原体的相互污染。食用水产品时要充分加热,以防范致病菌和寄生虫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的危害。不食用感官不新鲜的水产品,以防止残留的有害物质侵入人体。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

来源:东莞阳光网    编辑:梁瑞娴关键词:食品;抽检;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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