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讯 近日,桥头公安分局成功破获一宗盗窃案,刑事拘留1人,起回被盗手机1台,有力打击了违法犯罪行为。
2020年7月8日14时许,石水口派出所接事主郑先生报案称,其于早上6时许在桥头镇田新新围路某超市门口睡觉,手机放在桌子上,醒来后发现桌子上的手机(约值2000元)不见了。
接报后,桥头公安分局民警立即出警到现场了解情况,走访并调取了案发地周边大量公共视频进行排查。后发现,一名可疑男子故意将伞撑得极低,遮住自己的头部,趁事主睡觉时将其手机偷走。侦查民警通过深入排查,以及根据该男子的衣着特征,扩大区域进行追踪,得知嫌疑人在附近一工厂上班。当日下午16时20分许,便衣组民警来到该工厂宿舍将扒窃手机的犯罪嫌疑人抓获,当场起回被盗手机1台。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唐某民对其扒窃手机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其因涉嫌盗窃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从事主报案到抓获嫌疑人并起获赃物,办案民警用时不到3小时,快速破案追赃,有力提升了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桥头公安集全警之力、全警之智,紧盯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案件不放松,努力为群众挽回损失,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桥头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在公共场所,一定要留意自己的财物安全。正所谓,财不可露眼。尽量不要将手机、钱包、手表等财物放在桌面上,防止作案人员盯上。不要在网吧,户外等公共场所打盹、睡觉。千万不要给别人作案的机会。另外,凡是身边有人向你推销点卡、提醒你掉钱、拍你肩膀等分散你注意力的行为,很有可能在你转身的时候,第三只手就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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