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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员管控工作的通告

2021年06月19日 15:04 0人参与  0条评论

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员管控工作的通告(第36号)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扩散蔓延,保障广大市民健康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人员管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格人员出行管理。精准实施分级分类管控措施,严格落实涉疫重点区域管控要求,封闭区域内人员足不出户;广大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莞、不出省,确需离莞出省的,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旅行社等带头落实非必要不离莞、不出省要求。

二、严格交通出行防控。公路、铁路、港口码头等交通站场要加强人流引导,避免人员集聚,认真查验旅客信息;各类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要严格落实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并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各类公共交通要落实体温检测、亮码出行、严禁红黄码人员搭乘等防控要求。

三、严格隔离管控。请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实施封闭区域人员严格遵守各项管控要求,积极配合健康监测等工作,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严格配合核酸检测。请有关群众积极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遵守检测点的现场秩序,落实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等防控措施。

五、严控聚集性活动。会议、培训、活动尽量采取线上方式,尽量减少线下大型活动,确需举办的,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压缩线下规模、控制人数,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以上防控措施,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本通告自发布之时起实施。

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6月19日


来源:东莞广播电视台    编辑:郑思琪关键词:东莞;新冠疫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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