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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东莞中院开展“套路贷”案件退赔专项行动

2021年06月23日 09:03 0人参与  0条评论

“套路贷”以民间借贷为名,行诈骗之实,并且容易诱发其他犯罪,严重威胁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一直是各级公安机关和法院打击的重点。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就对一起“套路贷”案件开展退赔专项行动,发放执行案款20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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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调查,2004年8月至2018年6月,张某锋犯罪团伙先后对河源、惠州两地的13家公司及相关个人实施诈骗和敲诈勒索,导致部分企业因此破产,9个建设项目无法正常施工、销售和交付。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省高级人民法院先后审理,对张某锋等11人做出刑事判决。今年1月13日,被执行人张某锋等人没收财产、罚金、责令退赔一案立案执行。自立案以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本案执行,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执行方案;整理退赔及追缴清单,从数额到处理结果均进行详细登记,并于近期陆续联系该案受害者进行退赔;此外,执行局还将上述案涉财产挂网拍卖,将拍卖价款及时上交国库。同时,加快推进对位于河源的案涉财产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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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杨绪超:“我们会优先处置,加大‘打财断血’力度,把这个涉黑案件尽快结案,实现‘打财断血’的目标。”

据介绍,此次仅对退赔款项明确,且不与惠州市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和执行文书相矛盾的部分,予以退赔。对于依据惠州市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和执行文书获取的款项,待惠州市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和执行文书通过再审程序撤销以后以及争议解决,再予以退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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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杨绪超:“对于没有争议的部分,以及被害人是公司还是个人,这种双方都确认的部分,通过听证会已经确定下来,在听证会之后马上办理退款手续,那么这一部分被害人在一个星期之内,可以收到法院的退赔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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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我心里很高兴,感谢各级执法部门帮我讨回公道。”

(记者 邓笛 李柱君)

来源:东莞广播电视台    编辑:林宝琨关键词:中院;套路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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