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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转企”转出发展新活力!东莞出台11条措施助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

2023年12月20日 15:44 0人参与  0条评论

12月11日,东莞市印发了《东莞市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提出11条促进“个转企”工作措施,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推动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带来政策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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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通过分类培育引导,优化相关政策,降低转换成本,推动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拓展个体工商户发展空间为目标,推出了分类培育扶持、优化政务服务、畅通诉求平台、简化登记程序、优化许可审批、降低税费负担、实施财政支持、加强金融支持、便利不动产转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强化党建引领等11条措施。主要有以下四大亮点:

四大亮点:

(一)优化政务服务。针对过去办理“个转企”业务需要往返多个部门窗口及流程环节多、耗时长的问题,开通线上“一网通办”和线下优先窗口,允许通过线上线下一站式办理转型升级各项业务,实现“个转企”一件事一次办。

(二)简化登记程序。将个体工商户登记资料合并至转型企业档案,登记机关在核发营业执照时,一并出具《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证明》,将转型前后的不同主体视为同一主体,保持了主体的延续性和完整性,使企业在政府管理、招投标、金融支持等领域享有主体延续的便利性。

(三)优化许可审批。允许个体工商户经营许可变更为企业经营许可,有助于减少制度性成本,也能减少经营者重新办理许可的顾虑。

(四)助力金融供给。企业存续时间可从转型前个体工商户成立之日起计算,保持转型前后信用记录衔接,将“个转企”视为同一主体,确保了金融服务的延续性。

“个转企”转出发展新活力

据了解,“个转企”,即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是指个体工商户以现有的生产经营条件为基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申请设立登记公司制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办理原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

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时,转型企业的股东(投资人、负责人)应至少有一个是原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转型企业的住所(经营场所)与原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场所在同一县(市、区)级行政区域内。

“个转企”后在融资、发展空间等方面将更有利于企业发展,其中在法律责任方面,由个体工商户承担的无限责任,可以转为以出资额为限的公司制模式,也可以转型为合伙人模式或个人独资企业。在融资方面,企业比个体工商户更容易获得额度更大、期限更长的贷款。在吸引人才方面,企业有更多的发展空间,更能吸引和留住人才。在发展空间方面,转型为企业有利于引进投资人、扩大规模,有利于将投资权益转化为可支配的利益(例如转让股份),有利于从事一些必须具有企业或者法人资格的行业(例如医疗器械、药品经营)。企业的组织和管理更完善,比个体工商户更容易获得认同,也更容易获取社会资源(政策支持),拓展企业的上升空间。

“个转企”可通过线下线上两种渠道办理

线下办理流程

第一步,办理转型企业设立和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个体工商户可以向其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窗口一并申请办理转型企业设立登记和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也可以先申请转型企业设立登记,待办理个体工商户清税等手续后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但是,个体工商户转为个人独资企业时,企业名称与个体工商户名称完全相同的,则需要先注销个体工商户。转型企业不改变住所(经营场所)的,且住所(经营场所)为标准地址的,无需提交企业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转型企业领取营业执照时一并出具《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证明》。

第二步,企业设立登记后,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刻制印章、申领发票、银行开户、社保公积金登记等事项。

第三步,凭《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证明》,其环保、卫生、公安、食品、药品、消防等行政许可仍在有效期内的,在符合法律法规且实质审批事项不变的前提下,由相关审批部门为其办理许可证名称变更手续,直接更换新证或签署旧证延续使用意见。例如,餐饮业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后,住所(经营场所)与原个体工商户相同的且为标准地址的,可以申请将原个体工商户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者名称和社会信用代码变更为企业信息,提交《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证明》,且在申请书声明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则无需再实施现场核查,当天即可办结。

线上办理流程

目前,市市场监管局正在开发“个转企”一件事一次办平台,预计于2024年上线,将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与涉企经营许可联动办理。未来,个体工商户可通过“东莞市企业全生命周期‘证照一网通办’系统”(http://reg.dg.cn/yztx/)同步办理个体工商户注销、企业设立登记、刻制印章、申领发票、社保公积金登记、经营许可证变更等事项。

(记者 蒋潇)

来源:东莞广播电视台    编辑:邓燕芬关键词:个转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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