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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涉民生新规实施

2013年11月03日 19:12 0人参与  0条评论

  从本月起,一批和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新规开始施行,一起来了解一下。

  新规实施 取消314项行政收费

  本月起,我国取消314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被取消的收费项目包括计划生育手术费等各类工本费,还包括像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的报名费等各类报名费和考试费,以及各类的证照费、登记费和检测费以及评审费等等。经过初步测算,有望为社会减负50亿元。

  用工30日内须申缴社保费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本月施行后,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加收0.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以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手机未经同意不得预置“吸费”软件

  国家工信部发布《关于加强移动智能终端进网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未经用户同意,生产企业不得在移动智能终端中预置收集修改个人信息的、消耗流量的、损失费用的、泄露信息的、影响正常功能或通信网络安全运行的软件。

  媒体购物首个行业标准执行

  媒体购物行业第一个行业标准《媒体购物经营要求》开始实施,该《要求》在商品、商品广告、从业人员等层面都有具体要求,另外该标准借鉴国外先进国家的管理经验,结合国内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媒体购物经营要求的行业规范。

  (记者 林泽珊)

来源:东莞阳光网-东莞电视台    编辑:梁瑞娴关键词:社会保险;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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