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莞修订低收入群体价格补贴联动机制

2014年06月25日 20:45 0人参与  0条评论

  今天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宝成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重新修订的《东莞市低收入群体临时价格补贴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对补贴对象、实施方式、启动程序等作了修订完善。

  增加一项联动机制启动条件

  新修订的机制,在原临时发放方式基础上,增加固定发放元旦春节价格补贴的方式,按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1个月。同时,增加“粮食价格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10%”为联动机制启动条件。以连续3个月为动态监测期,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可启动联动机制:

  以连续3个月为动态监测期,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可启动联动机制:

  △居民CPI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3%;

  △食品类价格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7%;

  △居住类中水、电、燃料价格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7%;

  △食品类中粮食价格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10%。

  联动机制启动后按低保10%发放补贴

  联动机制启动后,按每人每月补贴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0%。启动当月,向补贴对象一次性补发前三个月的临时价格补贴,以后逐月发放。

  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多个事项 

  会议同意在我市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和信用融资工作,由商业银行或担保机构根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项目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为信用依据,直接为中标企业提供优惠融资及信用担保,切实帮助参与我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 

来源:东莞阳光网-东莞电视台    编辑:温龚锋关键词:启动;个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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