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东莞,知天下!
打开客户端发现更多精彩
立即打开

东莞首次提出设立灾害责任准备金

2015年04月23日 19:26 0人参与  0条评论

  我市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指导意见》,针对东莞的实际情况,将建立防灾减损应急机制,设立灾害责任准备金,完善自然灾害风险分散转移和补偿机制。这也是我市首次提出设立灾害责任准备金。

  建立防灾减损应急机制

  东莞台风、暴雨、突发事故比较频繁,近年来每年的保险赔付都以亿元计算。特别是在2014年3月至5月期间,东莞相继发生“3.3”中侨大厦燃气爆炸事件、3月底4月初强暴雨冰雹灾害,还有“5.11”暴雨洪涝灾害。可以说,一场大雨,一场冰雹,就给东莞市民及东莞保险机构带来了数亿元的经济损失。为了充分发挥保险事前风险预防、事中风险控制、事后理赔服务等功能,东莞制定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并提出设立灾害责任准备金,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市民的财产损失。

  东莞保费规模连续五年领跑全省地级市

  据了解,2014年,东莞保险业表现抢眼,全年共实现保费收入258.07亿元,同比增长24.59%,保费规模连续五年领跑全省地级市,共为约180万辆机动车、近4万家企业和2万多个家庭、480多万人次提供了保险保障。

  记者 蔡先艳 

  

来源:东莞阳光网-东莞电视台    编辑:梁瑞娴关键词:保险;灾害;东莞
都翻到这儿了,就分享一下吧
版权声明:
1、凡注明来源为“东莞阳光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东莞阳光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在摘编网上作品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处理。
联系邮箱:tougao0769@qq.com
相关阅读
网友评论文明上网 理性发言0人参与 0条评论

网友跟贴

查看更多跟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