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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同意支持松山湖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2015年11月03日 20:00 0人参与  0条评论

  国务院日前下发《关于同意珠三角国家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同意支持东莞松山湖、广州、珠海等8个国家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成国际一流的创新创业中心。

  创新驱动

  形成 “1+1+7”建设格局 建国际一流创新创业中心

  《批复》指出,同意珠三角高新区享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相关政策,同时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开展科技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在科技金融结合、新型科研机构建设、人才引进、产学研结合、国际及粤港澳合作、创新创业孵化体系建设、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等方面探索。而此前,广东省已经发布了《加快推进创新驱动发展重点工作方案(2015-2017年)》,明确了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创建方案,以深圳、广州为龙头,连同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市等7个地级市共同创建,形成“1+1+7”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格局,建成国际一流的创新创业中心。

  松山湖科技创新体系已初步形成

  松山湖是我市创新驱动集聚区、生力军和加速器,其科技创新体系也已初步形成。目前,园区有20个新型研发机构(与高校院所合作共建)、2个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3个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个国家级国际创新、8个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以及3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在机器换人、发展智能制造等方面成效初显。

  记者 刘星 

来源:东莞阳光网-东莞电视台    编辑:梁瑞娴关键词:创新;国际;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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