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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认真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2017年05月13日 18:58 0人参与  0条评论

  东莞阳光网讯(全媒体记者 陈文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昨天(12日),由市文广新局主办的学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专题培训班在东莞图书馆举行,来自全市文广新系统有关负责同志共计200多人参加了培训,学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专题培训班邀请省文化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梅昀,从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立法背景、总体思路以及基本框架、原则和主要制度特点等方面对保障法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同时对当前公共文化服务工作重点进行了交流和研讨。 

  省文化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梅昀:“保障法主要是从制度设置方面上的保障,还有它里面的一些规定都是来源于实践,来源于我们的文化建设,特别是公共文化领域建设的一些实践比较成熟的规定,上升到法律层面,那么我们的法律与实践就会在落实过程中,起到互相促进良性循环的作用。” 

  学员:“保障法对我们在这个文化领域里面,它会起到很大的作用,它对我们工作当中会有一个保障,然后我们知道应该怎么去做,服务对象是什么,怎么才能有法可依,让我们做起来更加的顺心。” 

  为确保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贯彻落实到位,接下来,市文广新局将分片区赴镇街进行专题调研,了解各镇街在贯彻执行《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过程中的好的做法、存在的困难,督导镇街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进度,确保全市能够按时完成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任务。

来源:东莞阳光网    编辑:李启敬关键词:公共;文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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