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讯(全媒体记者 林泽珊 黄文俊)7月31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梁维东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我市2017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请示》,明确从2017年1月1日起,同步调整我市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和机关养老保险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此次调整将惠及我市约35万名退休人员。
此次调整对象,为参加城乡一体社会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016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2017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社会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在核定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月标准时,同时按本办法进行调整,调整增加额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发放。
此次调整将按照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定额调整与定比调整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其中,定额调整方面,为每人每月定额加发55元;挂钩调整方面,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3.2%加发。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调整,体现了向长缴费年限人员、高龄人员倾斜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倾斜。
1.向长缴费年限人员倾斜
对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超过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每月加发1元。
2.向高龄人员倾斜
对2017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年龄满7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发放一次性养老金1200元;年龄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发放一次性养老金600元,不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
3.向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倾斜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经本次调整后,仍未达到我市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我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由于退休人员个人的基本养老金水平、缴费年限、年龄不同等原因,实际调整后的养老金增长幅度也会存在一定的个体差异。总体而言,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调整增加136.74元,村(社区)退休人员月人均调整增加87.77元,调整后我市社会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为1466.20元。
网友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