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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个人信息罪最高可判七年

2017年09月09日 19:42 0人参与  0条评论

   东莞阳光网讯(全媒体记者 范嘉楠)如今“电信诈骗” 案件层出不穷、手段更是花样百出。尽管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都表示,已经在客户敏感信息安全保障方面作出了努力,但在市民日常生活中,骚扰电话、诈骗电话依旧会出现。今天东莞电信有关负责人走进我台广播节目《阳光热线》,就信息管理等市民关注的热点进行了回应。

  “你中奖了、我是你领导、家里人受伤了”等等类似这样的诈骗电话和消息,很多人都曾经收到过。而电信诈骗的发生,其主要原因就是个人信息被泄漏,如今,个人信息安全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

  东莞电信市场部总经理 许斌:“获取了用户信息然后他去贩卖,他去获利。现在国家也认识到了这个问题,也是从立法上进行了一个规定从全行业杜绝这个“电信诈骗”。”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年也就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出台司法解释。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东莞电信市场部总经理 许斌:“从东莞电信来说呢我们从管理和技术上都进行了一个严格的规范。无论是我们优惠活动的促销或者是欠费的追缴,我们都是有一个严格的规章制度。所有的用户信息都不会脱离我们的整个电信内部的网络,我们的工作人员也不会把我们的用户信息,带离工作单位。如果用户在平时的生活中接到了这样的一些诈骗电话或者是一些可疑的电话,一是可以向我们“10000”(服务电话)求证还可以积极向公安报案。”

  

来源:东莞阳光网    编辑:尤思远关键词:电信;诈骗;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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