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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改革上新台阶

2017年09月21日 20:55 0人参与  0条评论

  东莞阳光网讯(全媒体记者 欧阳玉明 刘锐良)近年来,我市积极稳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改革,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矛盾专项治理,不断深化平安东莞、法治东莞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从今天起,本栏目将推出“深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系列报道。首先来了解一下我市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改革有了怎样的成效。

  记者 欧阳玉明:“一座城市的社会治理如何,体现在普通老百姓的身上。也许就是日子过得是否平安踏实各方面的需求是否得到满足。在这座城市是否具有归属感,记者在随机采访当中发现绝大多数市民给出的答案都是肯定的。”

  市民:“治安是挺好的,绿化也挺好的,考虑把小孩弄过来。”

  市民对社会治理的满意度,也体现在了统计数据上。数据显示

  2016年,我市接报违法犯罪警情下降7.92%、刑事立案下降11.74%、破案上升5.75%;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下降6.54%,群众到省集体上访人次下降46.7%,进京上访人次下降42.4%,群众越级上访量连续三年全面下降;群体性事件同比下降36.68%,没有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命案立案数同比下降10.32%。

  市委党校教授 孙宵汉:“早在金融危机前后我们就已经开始注重社会转型。我们市委市政府已经连续十一年,把社会治安作为为老百姓办的十件实事之首。这种成效大家能够深切感受到,东莞的社会治安已经到达一个很高的水平和前四年的状况不可同日而语。”

  近年来,我市完善政法维稳顶层设计,细分任务分解。对命案高发的6个镇街、治安问题严重的1个镇进行挂牌整治。2016年市级财政投入39.5亿元开展政法综治工作。我市还创新社会矛盾调解机制,引导“莞香花”、“白玉兰”、“心灵驿站”等知名社工服务品牌机构参与矛盾化解。目前,全市共有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1451个,人民调解员14063人。市医调委自2013年底成立以来,全市重大医疗纠纷数量逐年下降,相关工作经验得到国家司法部肯定,在全省推广。

  此外,我市还通过推进“智网工程”建设等措施健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通过探索建立“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等形式,加快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我市近年来已连续两届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荣誉称号,2015、2016年,连续两年获“全国创新社会治理优秀城市”荣誉称号。

  市委党校教授 孙宵汉:“我想随着我们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向前推进,尤其是即将召开的十九大,我相信会对我们国家社会治理 改革作出新的部署。我们东莞可以按照十九大的部署,去把我们的改革做得更扎实。这样使我们的改革按照中央总体的战略思路顺应老百姓的要求,来提升我们整个社会治理的水平使得我们的制度更加体系化 制度化 科学化 现代化。”

  

来源:东莞阳光网    编辑:尤思远关键词:治理;下降;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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