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讯 市环境保护局近日发布《东莞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2017年本)》,这是我市首次以负面清单方式列出禁止准入的行业、工艺、产品及开发活动。通过实行严格的环保倒逼机制,从源头控制污染排放,倒逼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加快改善人居环境质量,防范环境安全风险。
为防止引起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及其他污染,《东莞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明确了严格的产业环境准入制度,列明了12类禁止准入的行业、工艺、产品及开发活动。其中,为了改善水环境,全市范围内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为了提升空气质量,全市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为了保护土壤,禁止在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
《东莞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建立严格的空间环境准入制度,对环境敏感区域、东江流域、石马河茅洲河流域、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等重点区域的开发活动进行限制。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海洋特别保护区域禁止新建排污口。在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禁止新建列入禁止发展产业门类的项目,现有项目不得扩建。
为了落实,《东莞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环保部门将提前介入镇街(园区)招商引资工作,严格落实负面清单规定,杜绝引进负面清单内的建设项目。对列入负面清单内的建设项目,市、镇环保部门不予审批、备案其环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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