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讯(全媒体记者 范嘉楠)今天(28日)上午,市政协十三届五次常委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三届东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等多个事项。
会议听取市纪委2017年有关工作情况通报。听取市政府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的起草情况说明,协商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三届东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审议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议程(草案),审议通过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日程。会议决定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将于2018年1月中旬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协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东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东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三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审议通过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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