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讯(全媒体记者 邝聪 谭倩)全市深化创新驱动、推进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还印发了《东莞市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实施方案》等9套系列政策文件,主要从加快科技创新、扶持实体经济、强化要素支撑等三个大方面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撑。一起来了解一下。
《东莞市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实施方案》提出,东莞充分发挥松山湖作为国家自创区的优势,创新“1+6”园区统筹组团发展体制机制,探索扩大自创区空间规模,争取自贸区经验在东莞先行先试,全面带动科技创新加速发展。
根据《东莞市科技成果双转化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东莞将大力实施东莞市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探索逐步将“倍增计划”优惠政策推广到优质高新技术企业,推动高成长性高新技术企业倍增发展,搭建线上线下有机结合的高效双转化网络,到2020年累计建设运营不少于10个行业化、区域化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同时,东莞将探索供给需求相互补充的创新双转化模式,到2020年挖掘发布产业技术需求与科技资源信息总量不少于10万条。
《东莞市高新技术企业数标提质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新增了奖励措施:对于在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企业年营业收入首次晋级5000万元级别、2亿元级别的,市财政按照企业首次晋级年度所得税市级留成比上一年增长部分,按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在保障义务教育需求方面,对评定的500强高新技术明星企业,每家企业每年追加2个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入学指标。对企业引进的技术骨干及中高层管理人员实施个人所得税奖励。
广东瑞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骆德育:“东莞的大环境,东莞市大环境对科技的重视,所以我们对技术这一块投入非常大,我的企业是从珠海搬到东莞的,我一直看好东莞的技术创新和政府对技术这一块的支持。”
在强化人才要素支撑方面,《关于我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围绕人才管理、引才育才用才等五方面出台23条干货政策,满足不同层次、领域人才需求。特别是在人才引进方面,对符合条件的特色人才给予最高250万元购房补贴,对新引进的青年博士、硕士给予20万元、6万元生活补贴,力度位居珠三角前列。
根据《东莞市通过“三旧”改造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利用三旧改造建设孵化器可申请绿色审批通道、财政补助、允许房产分割、优先土地供应、简化产权补办等优惠政策。
根据《东莞市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实施暂行办法》,我市将对落户东莞的各类股权投资基金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最高奖励1000万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因业务发展新办公用房补助最高补助100万元。
广东润星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马涛:“我们作为企业对于政府出台各种政策,包括倍增计划也好,包括这种科技创新也好,这种支持对于企业来讲是一种肯定,同时来讲对我们也是一种鼓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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