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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建设网上消费维权服务站化解网络消费争议

2018年03月15日 19:39 0人参与  0条评论

  东莞阳光网讯(全媒体记者 欧阳玉明 黄博)今天是3.15消费者权益日,我们来关注消费维权。随着网购的盛行,此类的消费投诉也有所增多。记者从市消委会了解到,去年,网购投诉在消费投诉中的占比同比翻了一番。那么,大家在网购过程中,该通过什么样的渠道来维护自身权益呢?对此,记者向市消委会了解了相关情况。

  记者采访中,不少市民都表示,在网购过程中,时常会遇到需要维权的情况。

  市民:“基本上每一两个月会有一次吧。一般就是商品描述不符,主要是这类原因。”

  市民:“网购有,比如说你的商品不符合你的要求,大了、小了,或者有问题的就会退货,换货之类的。(那您一般出现特别需要维权的会选择哪些途径呢?)第一比如说官方网站的客服,包括电话或者是网络上的平台。”

  据统计,2017年,市消委会共受理互联网购物投诉5333件,占投诉总量的38.16%;主要问题包括虚假宣传、假冒伪劣产品掺杂、售后服务等方面。由于网购普遍涉及异地维权,一旦发生纠纷,当协商不成,平台支撑售后服务不到位时,消费者往往陷入异地维权的困境。

  针对这种情况,从去年开始,我市在全市各镇街全面推广网上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工作,目前全市共有网上消费维权服务站36家,实现网络消费争议化解在源头,以及多层次、多渠道受理网络消费投诉。

  市消委会副主任 麦惠贤:“由于网上消费维权服务站还是一个新鲜事物,市民或者消费者还不太了解,所以整个受理量来说还相对比较低的。我们也会通过对网上服务站一个宣传,还有对他一个辅导逐步把网商,通过对电子服务企业,电子商务企业或者网上进行一个宣传,让他们逐步认识网上维权服务站的优势、好处,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创建网上维权服务站。”

  记者 欧阳玉明:“那么网上消费维权服务站究竟应该从哪里进入又该怎么使用呢,下面我们就来为大家演示一下。我们看到在这一家企业官网的首页最下方,有一个红色的消费者维权服务站的标识。点击就可以进入网上消费维权服务站的页面了,将这个页面拉到下方就可以看到有网上投诉的填写框,在这里填写相关的内容并且留下姓名、联系电话等内容。进行提交之后工作人员就可以看到这一条投诉的内容,从而跟消费者取得联系帮助进行维权。”

  此外,市消费者委员会提醒消费者,一旦发生网购纠纷,大家除了可以与销售商协商之外,还可以向销售商或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消委会投诉,请求调解,或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市消委会副主任 麦惠贤:“提醒我们消费者:在消费的时候一定注意经营者在网店上所公示的信息,比如营业执照或者经营主体的相关信息。第二我们也要及时把相关快递的单据保存好,以便进行有效的维权。”

  市消委会还提醒消费者,需要仔细了解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针对网购商品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消费者定制商品、鲜活易腐商品等几类情形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换货,广大消费者需要留意。

  1、消费者定制商品

  2、 鲜活易腐商品

  3 、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以及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4 、交付的报纸或者期刊等四类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以及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

  

来源:东莞阳光网    编辑:尤思远关键词:维权;消费者;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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