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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新规本月起实施 泄漏隐私行为将受罚

2018年05月03日 20:24 0人参与  0条评论

  东莞阳光网讯(全媒体记者 邝聪)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快递业的行政法规《快递暂行条例》于本月起实施,《条例》针对快递实名制、寄件人隐私信息保护、快递服务车辆通行和管理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来看报道:

  昨日下午,市邮政管理局集中向媒体宣传讲解了《快递暂行条例》。新规明确,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这意味着,未经同意将快件放入快递柜的行为属违规行为。

  《条例》还要求快递企业不得在快递运单上记录除姓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以外的用户身份信息,任何泄漏信息的快递服务行为将会被法律严惩。

  市邮政管理局党组书记 局长 林蔚:“如果是出售、泄露个人信息的,他将面临法律责任的追究,一般情况下会受到1万元以上或者5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如果情节严重的,那么受到的处罚会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性质比较严重的或者是造成有后果的,那么还会面临停业整顿,甚至是吊销他的经营快递许可证。”

  据了解,我国2015年年底正式推行快递实名制,新实施的《快递暂行条例》在完善和推动快递实名制方面提供了法律法规的支持,规定寄件人拒绝提供身份信息或者提供身份信息不实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收寄。

  目前,很多快递车辆为电动三轮车,这些车辆上路难、进小区难,是普遍困扰快递行业的“最后一公里”难题。新规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和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快递运输保障机制,不得禁止快递服务车辆依法通行。市邮政管理局表示,该局将加快调研快递车辆通行问题,并与各有关部门商讨相关方案。

  市邮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林蔚:“快递车辆的运行时速,还有车辆的质量,将做出规定,同时将对快递车辆的标识进行统一管理,还有一个就是为了使到我们的快件能够更快的到达用户手中,要求企事业单位还有小区,要设立快递投送的服务场所。”

  据了解,去年东莞快递业务量12.25亿件,占全省总量的12.09%。东莞的快递业务量排名位列全省地级市第一、居全国50个重点城市第七。在《快递暂行条例》制定过程中,东莞也围绕快递行业发展、行业存在相关问题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新规有所采纳,并为如何解决行业中一些“瓶颈”问题指明方向。

来源:东莞阳光网    编辑:林宝琨关键词:快递;车辆;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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