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网首页
FM1008 新闻综合频道  周六10:30-12:00            节目主持:欧阳
在线提问
网友现在可在这里留言,本期节目在线征集问题、现场受理提问的时间截至2026-08-08中午12点整。如之后仍需提问或反映意见,可移驾到“阳光热线问政平台”继续发帖。
    13、热心小人物 [来自:东莞市]道窖镇道厚路的“静美发廊”(即广华广场的肯德基对面路),旁边有一个小区的入口,每天都有小车停放在消防通道上,已投诉过多次,情况没有变化,万一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希望应急局处理一下。谢谢! [2026/8/17 16:27:25]  详细
    回复:市民您好,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现对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职能分工,道厚路“静美发廊”旁小区消防通道被占用问题属于镇交管大队及消防救援支队五大队(道滘)职能。您的诉求问题已移交相关部门跟进处理。据了解,相关部门于2026年8月6日到现场核查,现场发现2台违停车辆,交管大队执法人员随即联系车主驶离,由于其中1台车辆联系方式显示为空号,暂未能联系上车主;消防救援支队五大队(道滘)执法人员现场增设禁停标识,并对保安及周边群众普及占用消防通道的法律后果与现实危害,提高群众安全意识。下来,交管大队将该位置列为重点整治区域,安排不同班次警力对该路口进行巡逻管控,对现场发现占用消防通道的违停车辆,驾驶人在现场的,当即予以劝离并开展现场警示教育;驾驶人不在场或拒不配合的,依法取证进行处罚;必要时安排拖车进行拖移,确保道路通行畅通。同时,市民可致电交管大队电话反映,及时处置反映问题。
    12、袁女士 [来自:东莞市]最近生意不好,拿不到订单,公司用不到那么多车间仓库,我想把我们的部分厂房分租出去,在安全生产方面,应该怎么做才符合要求?我可以和对方签订协议,明确一切安全责任由对方承担吗? [2026/8/17 16:27:25]  详细
    回复:袁女士您好,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现对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如果要将部分厂房分租出去,请做好以下几点:一是严格准入把关。不得将厂房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无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要核实承租方经营范围,严禁承租单位从事与厂房条件不符的高危作业;厂房分割改造,防火分隔、消防通道、疏散出口、电气消防设施必须符合规范,不得擅自改变厂房原规划使用性质。二是厘清安全职责。应当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租赁合同中明确出租、承租双方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区分厂房主体公用设施管理责任和承租方生产作业内部安全管理责任。可以约定承租方对自身违规作业造成事故承担主要民事赔偿,但不能免除出租方法定监管义务。三是强化日常管控。建立承租单位管理台账,定期开展现场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书面督促承租方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对动火等高危作业要落实管控,保障共用消防通道、总配电等公用设施安全。
    11、周女士 [来自:东莞市]关于焊工培训场地 "二消" 消防报告的具体要求,应急局领导曾作出肯定回复。现咨询:焊工培训场地的 "二消" 具体需要符合什么标准?例如,企业取得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格证书》等均有公开公示,但焊工培训场地的 "二消" 消防报告标准却未明确公开。据了解,万江考试点焊工场地的 "二消" 消防报告不符合要求,但应急局苏科长仍予以通过,该考试点目前仍在正常开展考试。然而,部分培训机构提交焊工培训申请时,黄丹某却以 "二消" 报告不符合规定为由,不予备案。当追问焊工培训场地究竟需要什么标准的 "二消" 消防报告时,却得不到明确答复。(注:"二消" 报验是指建筑主体已通过一次消防验收后,因进行室内装修、扩建、改建、用途变更等,需重新向住建部门申请消防验收备案,并向消防救援机构申请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过程。)同一事项,标准执行前后不一、宽严有别,恳请叶局长通过阳光热线平台予以回应。 [2026/8/17 16:27:24]  详细
    回复:周女士您好,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现对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等有关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且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当具备从事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要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规定,建设工程应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或备案;同时,培训场所建筑防火和消防设施还应符合《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和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不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条件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确保合法合规开展安全生产培训业务。 我市安全生产公共考试点焊工场地进行相关建设工程后,按规定向东莞市住建局申请了消防验收备案手续并取得《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场地消防符合要求。目前我市有四家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开展焊工培训,且四家机构均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相关书面报告,该四家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所提交的消防验收备案文件均符合规定。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如需开展焊工培训,应按规定向我局提供真实有效的文件,如提供的文件涉嫌造假,我局将按规定向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核实,涉及刑事犯罪的将移送公安部门处理。关于消防验收或备案的审核判定、验收标准由住建部门依据消防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依法核定,我局在审核培训机构书面报告工作中仅核验其提交的合法有效消防手续材料。
    10、张生 [来自:东莞市]企业想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有什么条件?需要什么资质?要如何办理? [2026/8/17 16:27:24]  详细
    回复:张生您好,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现对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的规定,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施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企业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若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许可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将会被依法处以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企业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先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进行申报,应急管理部门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以及材料进行预审。企业网上预审通过后,登录“i莞家”微信公众号,预约市民服务中心(市级)综合服务三区的综合业务进行交件。我局受理后,将对企业材料进行二次审核并到企业现场进行核查,核查符合发证条件后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其中,申请办证所需要的材料清单可通过“i莞家”微信公众号-办事指南搜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新颁)”根据企业实际情形查看详细材料清单。
    9、安全靓仔 [来自:东莞市]局长,您好!公告8月10日起东莞市实操考试采用新题库考试。几天然后又说取消,应急管理局给个说法。你们做事这么随意吗?记得4年前,全省启用新试题,提前 1 个月将实操试题提供给各培训机构,并组织培训会议,邀请省特种作业专家对题目进行解读。当时的周科做事务实。按照文件规定,实操考试是抽提模式,题目可公开。 [2026/8/17 16:27:24]  详细
    回复:市民您好,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现对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考试机构工作安排,我市定于8月10日至9月20日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实操新题库的试用工作。本次试用仅面向各考试机构开展内部测试,测试过程中发现的题库问题,由各考试机构统一归集后报省安全生产考试机构。按照《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低压电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等6个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的通知》规定,自2025年7月起特种作业培训考核执行新版培训大纲,参训考生须严格对照新版大纲开展培训学习。本次实操题库试点测试不调整、不改变现有考生培训内容,日常培训工作仍依据现行培训大纲实施。下来,我局将根据省安全生产考试机构的工作部署,落实实操新题库的投入使用相关事宜。
您的昵称:    联系电话:
问题内容:
上传图片:
 
 
上线嘉宾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叶毅朝,党委委员、副局长尹礎,政策法规和新闻宣传科科长吴思晓,自然灾害救援科科长何靖凡,安全生产基础科科长苏炳坤,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科副科长胡刚
职能介绍
   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责是负责东莞市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应对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组织指导应对突发事件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应对重大灾害指挥有关工作;指挥…详细
本期热点
   应急管理部门结合夏季安全生产、极端天气特点,在安全生产监管、自然灾害防治等方面做了哪些工作谋划?群众如何更好地在夏季做好安全工作?8月8日上午10点30分,东莞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人将带队走进“阳光热线”直播室,现…详细
市民有话说
   安全生产是城市平稳运行的坚实底线,事关群众和企业的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东莞市应急管理局持续推出惠企、暖企安全帮扶服务,为全市企业稳健发展保驾护航。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各类市场主体还存在哪些安全管理难点、有哪些咨询诉求?本期《市民有话说》,我们一起倾听企业…详细
下期预告
   东莞首批116个老旧小区二次供水改造即将动工,完工后居民用水有哪些实惠?市污泥集中处理处置项目已投产,将为东莞污泥处置与绿色低碳发展带来哪些改变?当前正值“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面对“前少后多、台风偏强”的…详细
栏目介绍
     《阳光热线》由东莞市纪委监委、东莞市直机关工委、东莞广播电视台主办、东莞广播电视台广播中心和东莞阳光网承办,是一个集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部门监督于一体的互动交流节目,主要由政府部门和窗口单位的负责人,定期、定时轮流走进直播室与听众直接交流,宣传政策,听取意见,接受咨询,受…详细
访谈现场
更多
往期答复
用户名 提问 更多
    李先生:鹏瑞天玥业主代表前往南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南城房管所,咨询了解鹏瑞天玥住宅区独立成立业委会事宜。… 详细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了解,南城房管所已对有关咨询事宜进行回复,由于鹏瑞天玥广场项目商业区和住宅区的共用部位和共有设施设…详细
 
    许小姐:松山湖金地青云境,位于管委会对面,均价5w万,动工两年多仍然还是主体框架,进度缓慢,现在工地也只有零星几个… 详细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经查,青云境花园(报建名:松山湖御府)项目主体结构已完成封顶,户内砌筑抹灰工程已基本完成,幕墙样板层…详细
 
    谢生:东莞市谢岗镇新青村27号,去年2024年9月7日市住建也在同样的平台阳光问政直播并答复:“谢岗镇新青村属于非… 详细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您可以通过东莞市政务服务网-工程项目审批-农民安居房审批管理系统进行报建(网址:https://zwfw.dg.gov.cn…详细
 
    谢生:东莞市谢岗镇:按照《行政许可法》及《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要求,谢岗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及时向社会… 详细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询,您申请的信息公开资料谢岗镇人民政府已受理并将按时答复。我局将督促相关部门持续完善农房建设相关信…详细
 
    谢生:事发地点:东莞市谢岗镇新青村27号。目前本人的祖屋处于D级危房状态(2021年已经被认定),严重危害自身及公众… 详细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因“村改居”工作登记为国有划拨私人住宅用地的,属于《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第二条所指“因历史原因…详细
 
    猪肉仔:我是桥头镇一居民,父亲在98年建设了一自建房,有房产证、土地证,现父亲年老了,要过户给我,在过户过程中,测… 详细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您好,您反映的问题为房产证变更过户,非我局业务职能,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房地…详细
 
    鹏瑞天玥业主:鹏瑞天玥物业违规收取天价停车费。东莞同类型、同片区代表性小区(CBD润府、悦府、瑧湾汇、万科松樾、御景… 详细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市政府职能分工,鹏瑞天玥收取天价停车费相关问题属于市场监管局及发改局职能。经了解,市场监督管理部…详细
 
    何女士:主持人好,莫局长还有住建局各位领导好:我是莞城红山市府宿舍26座和27座的业主代表,我们业主现在都聚在一起… 详细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分工的问题。根据《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管理…详细
 
往期回顾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