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连续三次获评“全国社会治理创新优秀城市”

2018年01月29日 07:51 0人参与 0条评论 >

  近日,“第三届全国社会治理创新经验交流会”在北京召开,东莞被授予“全国社会治理创新优秀城市”荣誉称号,东莞市平安建设促进会相关经验入选“全国社会治理创新典范案例”。这是东莞市继2015年、2016年后,连续第三次荣膺“全国社会治理创新优秀城市”。

  该奖项由中国法制日报社、法治周末报社、《民主与法制》社联合评选产生,全国共有近50个城市(县/区)获此荣誉。为发掘各地创新社会治理的典型案例,研究创新规律,总结社会治理的先进经验与创新办法,主办方组织专家全面收集汇总各地社会治理创新举措及成效,进行严格筛选对比,确认入围名单。在此基础上,组织来自相关部委的领导、专家和媒体组成专门评审团进行集中评议打分,最终确定了“全国社会治理创新优秀城市”和“全国社会治理创新典范案例”名单。

  最终,东莞创新推进平安建设促进会完善基层治理新格局的做法受到了充分肯定,从多个入围城市中脱颖而出,被评为“全国社会治理创新优秀城市”,《东莞创新推进平安建设促进会不断完善基层治理新格局》入选“全国社会治理创新典范案例”。

  2014年底,东莞下发了《关于倡导建立平安建设促进会工作机制的意见》,倡导全市各级建立平安建设促进会工作机制。市镇两级综治部门坚持把握引导促进会工作方向,不断促使平安建设促进会参与平安和谐社会共治,逐步扩大促进会在群众中的影响力,逐步形成政府调控机制与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动功能与群众自治功能互补、专门力量与社会力量互动的工作格局。

  截至目前,全市共成立33个镇(街道、园区)平安建设促进会,38个行业分会,190个村(社区)分会,吸纳会员5239人,共受理矛盾纠纷4117宗,成功调解3870宗,成功处置突发事件161宗,组织各类平安法治宣传活动1497场次。


来源:南方日报 编辑: 谢瑞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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