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厦镇公办中小学起始年级2018年秋季户籍生招生预报名工作从4月15日开始,具体信息家长们要仔细阅读哦! 一、招生对象 >>>> (一)小学一年级: 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的塘厦镇户籍以及优惠政策群体适龄儿童; >>>> (二)初中一年级: 塘厦镇户籍以及优惠政策群体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 (三)优惠政策群体: 父母双方具有塘厦镇户籍但子女为非本镇户籍或尚未入户的学生; 符合《东莞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规定的随迁子女(另行发文通知报名); 台湾人士子女(按照《关于对台湾学生在我市就读有关规定进行修订的通知》执行); 其他市定优惠政策群体按照市定政策执行。 二、小学招生办法 >>>> (一)学区划分 塘厦镇学区划分示意图 塘厦镇各公办小学招生范围 一、中心小学 四村社区; 宏业北七路以西→迎宾大道以北→环市西路以西→塘龙路以北的居住小区,主要包括银湖山庄、金域半山、三正半山豪苑、湖畔山庄、御湖半山、锦绣花园、富康豪庭、隆福花园、聚龙阁、兴怡居、迎宾豪苑、万科金色城市等住宅小区。 二、实验小学 诸佛岭社区、振兴围社区; 广深铁路以西→新洲西街(吹风凹)以南→宏业北七路至可居的延伸线以东→环市北路以南→环市西路以东至加油站→塘厦大道以西至火车站。主要包括金地博登湖、可居、尚居、亦居、湖柏山庄、宏业花园、三阳三正购物城,以及诸佛岭社区和振兴围社区内的住宅小区。 三、林村小学 林村社区及区域内的住宅小区。 四、第一小学 莲湖社区、石潭埔社区、横塘社区、水电三局社区及区域内的住宅小区。 五、第二小学 石鼓社区、石马社区、凤凰岗社区、桥陇社区、平山社区、清湖头社区及区域内的住宅小区。 六、第三小学 莆心湖社区、蛟乙塘社区、沙湖社区、田心社区、大坪社区、龙背岭社区、大屏嶂林场及区域内的住宅小区。 学区内是指学生户口簿(指独立户,下同)上的地址与学区划分一致。 跨学区是指学生的户口簿上的地址与学区划分不一致,但其父母在学区内有自有住房。 塘厦社区、塘新社区集体户口的学生,优惠政策群体的学生,按居住证明所显示地址确定学区。 >>>> (二)网上预报名 2018年4月15日—4月30日,家长上网预先登记学生相关信息并打印预报名表,每个学生填报1所学校,不能填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校(比如:不具备报读中心小学条件而填报中心小学),如因此影响子女入学安排的,家长自行承担后果。小学预报名网址:http://bm.txedu.cn/xxxs。 塘厦镇户籍学生参加网上预报名必须为2018年4月30日及之前入户塘厦镇(以户口簿上登记的学生本人入户日期为准,下同)。2018年5月1日及以后入户塘厦镇的户籍学生根据通知直接到镇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电话及地址见附件3)递交申请及相关材料。 >>>> (三)需要递交的纸质材料清单 1、学区内户籍学生:学生户口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明、预报名表(网上预报名后自行打印,下同)。父母双方具有塘厦镇户籍但子女为非本镇户籍或尚未入户的学生还需提交:家长的户口簿、社区出具的亲子女关系证明。 2、报读中心小学、实验小学和第一小学的跨学区户籍学生、塘厦社区和塘新社区集体户学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所报学区居住证明(即学生父母名下的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已备案的正式购房合同)。 3、在塘厦无自有房产、或自建房但无房地产权证的学生:需提供下列资料之一作为确定学区的参考。 (1)社保局打印盖章的家长的最近3个月以上的社保清单; (2)已租住3个月以上的租房合同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以及现居住楼盘管理处开具的租住证明; (3)社区购地自建住房但无房地产权证的,由现居住地社区开具居住证明和购地收据; (4)入户前的居住证复印件(镇教育局汇总到公安部门查证)。 >>>> (四)递交纸质材料时间 第一阶段:2018年5月3日—5日,学区内的学生家长到预报名学校递交纸质材料; 第二阶段:2018年5月6日—8日,跨学区的学生家长到预报名学校递交纸质材料。 其他市定优惠政策群体,在上述时间到镇教育局基础教育股递交纸质材料。 >>>> (五)学位安排办法 1、网上预报名成功后,按照下列顺序安排: (1)户籍地址在学区内的学生; (2)跨学区的户籍学生; (3)优惠政策群体及其他学生。 当上述三类学生逐项累计人数超过总学位数(除去预留积分制入学)时,该类学生及之后的学生根据入户塘厦的时间先后顺序安排或由镇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林村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或全额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 2、预报名截止后至6月30日(含6月30日)前新入户以及其他符合条件未报名的学生,到镇教育局递交申请后,根据入户塘厦的时间先后顺序、学区学位、居住地等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到较近的公办学校直至额满,额满后的申请人将安排到全额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 3、7月1日后入户塘厦和其他符合条件未报名的学生,我局将根据学位的情况另行出台安排办法。 >>>> (六)延迟入学 因疾病原因要延迟入学的塘厦镇户籍学生,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体检表,报镇教育局审核同意。 三、初级中学招生办法 >>>> (一)网上预报名 2018年4月15日—4月30日,家长上网预先登记学生相关信息并打印预报名表,每个学生可填报3所学校(包括塘厦初级中学、水霖学校、华正学校、华辉学校和水霖实验学校)。初中预报名网址http://bm.txedu.cn/czxs。 >>>> (二)需要递交的纸质材料清单 1、户籍学生:学生户口簿、预报名表。 2、父母双方具有塘厦镇户籍但子女为非本镇户籍或尚未入户的学生:家长的户口簿、社区出具的亲子女关系证明,学生户口簿(已入户的)、出生证、预报名表等材料。 >>>> (三)递交纸质材料时间 2018年5月8日—12日。到报读的第一志愿学校递交。 >>>> (四)学位安排办法及特别说明 1、学位安排办法:符合招生条件、在预报名期间完成预报名和递交资料,累计人数超过塘厦初级中学总学位数时,按先户籍学生(以入户塘厦的时间先后为序)、然后优惠政策群体的顺序安排,直至额满。额满后的其他学生,根据填报志愿和居住地,由镇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四所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就读,学费由镇财政全额支付。预报名结束后至6月30日(含6月30日)前新入户以及其他符合条件未报名的学生,到镇教育局递交申请后,根据初级中学的学位情况、入户塘厦的时间先后顺序、居住地等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到初级中学直至额满,额满后的申请人将安排到全额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7月1日后入户和其它未在预报名期间报名并提交资料的学生,自行选择到镇内的四所九年一贯制学校报名并缴费,开学后由学校将学生户籍信息统一上报镇教育局汇总,经公安分局核查后,由镇财政将所缴费用返还学校通知家长领取,此后直至初中毕业所需学费均由镇财政全额支付。 2、特别说明:由于今年初中一年级户籍学生人数远超塘厦初级中学的学位数,镇教育局积极鼓励报读民办学校。凡是安排到购买民办学位就读的学生,由镇财政全额支付学费,住宿费按塘厦初级中学的标准收取。 四、其他说明 1、在规定时间内网上预报名和递交纸质资料的先后顺序与学位安排无关。 2、所有提交的纸质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五、预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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