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讯 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检举揭发涉黑恶违法犯罪行为的积极性,日前,常平镇出台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群众凡举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并经查证属实的,可获5000元至30万元不等的奖励。 根据《办法》,社会各界及广大市民可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或其他形式,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发生在我镇的十大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 按照举报人提供的线索,行政执法机关及公安机关据此破案的,根据案件举报的线索详细程度、举报线索与违法犯罪事实的相符程度、举报人协助查处的情况和该案的危害程度,分档次进行奖励。举报后查实的案件,按照危害程度分一般、重大、特别重大进行分类奖励,根据其作用、效果等确定最终奖励数额。其中,提供涉嫌重大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涉及的案件被依法定性为犯罪集团或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违法犯罪嫌疑人被刑事定罪,举报起间接作用的奖励人民币10万元至20万元,起直接作用的奖励人民币20万元以上,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市民发现或知悉的涉黑涉恶线索,可通过以下途径举报:举报电话:0769-81893182、0769-83912807、13527906677;电子邮箱:2215858430@qq.com;邮寄地址:东莞市常平镇中元路综治中心,扫黑除恶办收,或东莞市常平镇振兴三街200号常平公安分局扫黑办(刑侦大队)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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