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看收保护费的“黑老大”如何被绳之以法!

2018年09月14日 17:29 0人参与 0条评论 >

   

  强行收取保护费

  他们这些“社会人”

  叫啥?

  -黑恶势力!

  他们对老百姓的生活

  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so

  寮步警方对此重拳出击

  还社会安宁,让百姓安心

  

  寮步公安分局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通过广泛发动群众、深入走访排查、深挖扩线等措施,成功打掉一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

  

  

  2018年2月初,群众举报称在寮步镇镇松柏路的春节花市有人收“保护费”。

  接到线索后,寮步分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经梳理警情、走访调查,专案组民警发现一名花市摊主因为没交“保护费”被砸烂年桔而报警,于是循线侦查,对其他花市摊主进行走访,部分花市摊主表示确有人收“保护费”,但其在外地,且推说金额较小,即使民警上门也不愿意配合调查。

  专案组民警没有气馁,不厌其烦地与受害人沟通,在政策层面阐明从中央到地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和决心,从实际工作方面讲明专案组维护正义的决心和保护受害人的做法,让受害人克服了恐惧心理与警方合作。

  

  春节期间,专案组民警放弃休息,先后前往广州番禺、佛山顺德、广西灵山等地走访受害人,收集线索和证据,逐步锁定陈某、邝某、韩某和、韩某辉等四人有重大作案嫌疑,于是将嫌疑人照片调取出来,再次赴外地联系受害人辨认,进一步厘清各嫌疑人在团伙中充当的角色和罪责。

  经查,陈某、邝某、韩某和、韩某辉等四人在寮步花市设摊经营,同时以“收取管理费”的名义向其他花市摊档经营者收取钱款,对部分没有交保护费的摊主进行威胁、谩骂和打砸花盆,并强行要求其他摊主年二十五后不准再入货。

  3月14日、15日和4月13日,专案组在市局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分别在寮步镇石龙坑、石步村等地将嫌疑人陈某、邝某、韩某和、韩某辉等四人抓获归案。

  目前,此案的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逮捕,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对于这种鱼肉乡里的黑恶势力被抓

  相信大家都是拍手称快

  

  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

  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

  欢迎广大市民群众积极举报

  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

  让我们对黑恶势力“零容忍”!

  

最全的扫黑除恶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

  亲爱的广大市民:

  为了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线索的积极性,更好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根据我镇实际,特制定本举报奖励办法。

  一、举报方式                                                                    

  (一)来信举报: 

  (1)寮步镇教育路108号公安分局刑侦大队(钟警官、黄警官收),邮政编码523400;                                  

  (2)寮步镇鸿图广场B6栋10-13号寮步镇综治中心(钟小姐收),邮政编码523400。                                    

  (二)来访举报: 

  (1)寮步镇公安分局及各辖区派出所; 

  (2)寮步镇鸿图广场B6栋10-13号寮步镇综治中心。    

  (三)电话举报:      

  上班时间致电83322454  83233000   24小时值班致电110

  二、举报奖励条件 

  举报人的举报经查证属实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予以奖励: 

  (一)举报的内容是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的关键线索或直接证据,对成功破获案件或者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起直接作用的; 

  (二)举报的内容为公安机关收集证据提供相关线索或信息,对成功破获案件或者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起间接作用的。

  三、举报奖励标准 

  (一)提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涉及一起以上三起(不含)以下案件,举报起间接作用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起直接作用的奖励人民币1万元; 

  (二)提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涉及三起(含)以上案件的犯罪团伙,举报起间接作用的奖励人民币1万元,起直接作用的奖励人民币5万元; 

  (三)提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涉及的案件被依法定性为犯罪集团或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举报起间接作用的奖励人民币5万元,起直接作用的奖励人民币10万元以上,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 。 

  本奖励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月22日。


来源:平安寮步 编辑: 林宝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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