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广东代表团拟提出议案9件 5件为建议制定新法律

2018年03月05日 10:20 0人参与 0条评论 >

  

  学前教育话题备受关注 黄珏 摄

  代表吁制定学前教育法

  4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广东代表团安排代表按法律规定讨论和提出议案。截至当日,广东代表团代表联络和议案建议组共收到代表拟提出的议案9件,其中5件为建议制定新法律,分别是制定农村金融法、人才发展促进法、华侨权益保护法、学前教育法、商法通则。广东团代表拟提出的议案均为法律案,反映出代表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切关注。

  学前教育立法是人民群众的急需

  “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的重要内容,涉及千家万户,承载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但是目前学前教育作为最基本的民生需求,却是我国教育体系中相对薄弱的一环。”全国人大代表、农工党广东省珠海市委会主委、珠海市副市长阎武提出制定学前教育法的议案。

  说到立法的必要性,阎武说,学前教育立法是人民群众的急需。随着全面两孩政策和脱贫攻坚战略的实施,城镇人口数量将不断增加,“入园难”的情形在短期内将持续加剧,“入好园”的需求也会越来越强烈,但目前学前教育资源不足,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公益性属性无法保证、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等已成为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问题,急需通过法律层面予以保障。

  另外,学前教育立法是现实问题的倒逼。阎武说,近年我国幼儿园教师师德失范以及相关的法律惩戒成为舆论关注的中心,但目前因为学前教育没有专门的法律规范,政府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不够,使得学前教育改革发展中遇到的棘手问题因为无法可依、无据可查而得不到具体、彻底的解决。因此有必要通过对学前教育进行国家层面的专门立法,从法律层面解决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深层次问题。

  再者,学前教育立法是法治建设的需要。阎武说:“我们知道,随着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教育法律的颁布和实施,在教育法规定的四个独立学制阶段中,目前唯有学前教育尚无独立的专门的法律来规范。”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急需通过学前教育立法使学前教育发展和办学行为有法可依,依法保障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建议尽快推动学前教育立法进程

  “学前教育立法具有可行性。”阎武介绍,在世界范围内,学前教育立法已成为国际性的趋势,当今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发展本国的学前教育,不少国家和地区都进行了学前教育立法。同时,国内一些地方如北京、江苏、云南、山东等也已结合本地实际相继制定出台了学前教育的地方法规,这些地方法规对于推进学前教育立法有重要的示范和推动作用,也为学前教育立法奠定了基础。

  阎武说,国家层面已对学前教育立法进行了一些探索。2017年,教育部工作要点中已明确提出要启动学前教育法立法,在2018年工作要点中更明确要推动学前教育法的起草。

  阎武在议案中建议尽快推动学前教育立法进程,在充分借鉴地方经验的基础上,尽快修改完善并出台学前教育法规草案,另外也建议对学前教育立法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比如能否明确学前教育所处的性质、地位问题,能否明确学前教育的公益性问题、能否明确早教市场的监管体系问题等。

  两会记事本

  广东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

  为应对2019年的第一波二孩入园潮,2018年广东省教育工作会议提前部署,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应对陡然增大的学位增长压力。

  据了解,截至2017年底,广东省规范化幼儿园占比74.57%;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比74.50%。但是,随着“二孩”政策实施、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和户籍制度改革,目前的学前教育资源还不能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因此,广东将实施2018年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的攻坚行动。

  广东省教育厅厅长景李虎介绍,各级教育部门要全力推动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保障学位供给,使公办幼儿园比例达30%,公办幼儿园和民办普惠性幼儿园比例达到80%,并规范幼儿园的办园行为及对其实施常态监测。


来源:金羊网 编辑: 苏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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