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讯(全媒体记者 范嘉楠)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管用实效,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改进立法工作,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为核心,加强立法工作服务地方经济的能力。围绕科学立法,改进起草和修改审查工作。 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围绕民主立法,积极改进公众参与立法工作,在全市32个镇街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审议草案修改稿均召开专题调研或论证座谈会,并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基地及各类媒体,广泛公开征求意见,听取各方意见。 市人大常委会还以“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通过专题培训等形式,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编制完成了2017-2021年立法规划和2017年立法计划。《东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和《东莞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完成审议、表决工作,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东莞市出租屋治安消防安全管理条例(草案)》通过常委会一审,《东莞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与保障条例(草案修改稿)》修改工作稳步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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