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官网发布通告,公开征求市重大项目建设工作考核办法。《东莞市重大项目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提出,考核对象拟包括市重大项目服务保障单位(涉及市重大项目审批服务的市直部门)、市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涉及市重大项目的镇街、园区、市代建和管理部门)和市重大建设项目(产业类)。《征求意见稿》提出,市重大项目建设工作拟实行一年一考核,依据考核结果,进行相应奖励或通报批评。 三类对象采用不同标准考核 《征求意见稿》提出,对市重大项目服务保障单位,拟由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和建设单位(企业投资项目的项目投资主体,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实施主体)分别从业务指导、服务态度、审批效率、解决问题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价,市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重大办)拟对问题解决、制度创新、信息报送、投诉处理等方面进行评分。市重大项目服务保障单位最终得分=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评分(占30%)+建设单位评分(占50%)+市重大办评分(占20%)。 对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或从重大项目年度完成投资额(30%)、重大项目投资进度(30%)、重大项目年均投资速度(20%)、加减分(20%)等方面进行考核,按综合得分高低进行排序。 对市重大建设项目(产业类),拟从项目质量(40%)、项目推进(50%)、项目质量安全(10%)等方面进行考核,按综合得分高低进行排序。 市重大项目建设工作拟实行一年一考核 《征求意见稿》提出,市重大项目建设工作拟实行一年一考核。市重大办或在每年年底启动当年的考核工作,先按评分办法分别进行打分和排序,评选出10个市重大项目服务保障优秀单位、10个市重大项目建设管理优秀单位、10个市重大建设项目(产业类)优秀单位,推荐若干名市重大项目工作优秀个人,以及批评建议名单,报市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其中,拟将市重大项目服务保障单位考核纳入全市部门绩效考评。对年度市重大项目服务保障优秀单位,以市委、市政府名义通报表扬。而市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考核,或纳入全市镇(街道)决策督查考评,给予一定的分值。对考核前6名的镇(街道),在完成市城市更新改造任务的前提下,或安排当年城市更新奖励指标时予以倾斜,具体办法由市国土局另行制定。 在奖励方面,对考核前5名的重大项目,每个项目拟奖励建设单位50万元,第6—10名分别奖励30万元,相关奖励资金由市财政局予以落实。 另外,对年度重大项目建设先进个人,或优先推荐为单位年度考核优秀个人,并给予一个月基本工资数额的物质奖励,连续三年获得年度重大项目建设先进个人的,额外奖励1500元,相关奖励由所属单位安排落实并计入档案。 而对未动工的新开工项目、未按期投产的项目和年度投资计划完成率不到60%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和建设管理单位,以及排名后三位的建设管理单位,拟由市委、市政府给予通报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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