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东莞农村集体经济经营模式多元化的建议

2018年01月15日 11:31 0人参与 0条评论 >

  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第5180号预提交

  案由:关于推进东莞农村集体经济经营模式多元化的建议

  提案人:李权昌

  内容: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东莞脚踏实地,抢抓发展机遇,施行市、镇、村多轨并行的发展模式,充分调动各级积级性,推动东莞集体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众所周知,东莞市作为地级市,东莞市下辖32个镇街,全市集体经济由镇一级的集体经济及各镇街辖下的各村组集体经济所组成。

  东莞是农村集体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之一,在规模总量方面,统计数据表明,截至2013年底,东莞市村组两级集体总资产达1316.6亿元,约占全省集体总资产的34.1%;净资产1060.2亿元,约占全省同级集体净资产的39.1%,村组两级总收入141.0亿元,纯收入93.9亿元,村组均分别达到2536万元、1689万元。村组两级净资产超过1亿元的村有310个,占全市总村数的55.8%;村组两级纯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村有284 个,占全市总村数的51.1%。在发展模式方面,70年代初期,东莞兴办了全国第一家来料加工的企业,揭开了农村集体在无资金、无技术、无人才、无市场的情况下,利用旧祠堂、仓库等作为简易厂房,引进外资开办来料加工厂,从而拉开了发展集体经济的序幕。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外资的大规模引进,农村集体逐步迈向一条开发土地,修建厂房,兴办“三来一补”和三资企业,发展加工贸易,获取工业利润,壮大集体经济实力的路子。随着城市化发展进程的加快,农村集体经济慢慢地从市场竞争性领域退了下来,重点发展资源性物业和收益相对稳定的行业,进一步做强物业租赁经济。通过出让土地和建厂收租的发展模式,农村集体不仅获得租金、管理费等收入,并且借助外来人口的不断扩张、消费增加、土地升值等方面获取大量的间接收益。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三来一补”为标志的传统发展模式之弊端已日益凸显。“东莞模式”已举步维艰,昨日神话难以延续,农村集体经济的转型升级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长期以来,东莞的大多数村组集体经济主要依靠厂房收租获取收入,其它经营性收入极少,是典型的以物业投资租赁为主的经济。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全市村组两级经营总收入为163亿元,其中物业出租收入为118.9亿元,占比72.94%,铺租收入14.4亿元,占出租收入的13.4%,而铺租占全部收入的8.83%,直接经营、投资收益等非物业出租收入占总收入的27%。至今年11月我镇村组两级经营总收入为2.34亿元,其中物业出租收入为1.82亿元,占比78%,铺租收入3429万元,占出租收入的18.82%,而铺租占全部收入的14.68%,直接经营、投资收益等非物业出租收入占总收入的22%。近年来,有部分镇街、村组开始向物业高端化、来源多源化、收入经营化方向发展,但成效甚微。由于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主要是依赖卖地、建厂、出租的传统方式,一半以上的集体资产由土地转化而来,大部的收入来源于物业出租,集体资产的保值和增值主要靠土地转让受益,随着土地资源的逐渐减少,以及物业价值折扣,集体资产的保值将难以持续。

  办法:

  农村集体经济越发困难,迫使转型升级的重要课题提到议事日程上来,根据《东莞市政府2017年工作报告》提出:要“探索搭建集体经济与实业投资、金融信托等机构的合作平台,推动集体经济从单一的物业租赁向物业型、服务型和投资型多元化发展转变”的工作思路提出如下建议:

  (一)聘请职业经理人打理集体经济:充分利用职业经理人的运营管理能力,创建现代企业制度,发展和完善股份合作制,构建和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的产权制度,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转型升级。具体可按以下三方面进行:其一,引入职业经理人负责制,真正实现市场化运作;其二,完善村组的管理机制,着力实现“政经分离”,由股份合作部门负责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其三,完善股份合作制下的股权设置,尝试股权流转的市场化运作模式。

  (二)引进优质企业,积极参与股权投资:在当前东莞农村集体经济处于转型升级的重要时刻,可以将闲置多年的工业区、厂房通过招商引资,股权合作的模式,吸引一些优质企业,引导集体经济盘活社区旧工业园区,巩固发展新兴行业,全力打造全产业链的发展。有效推动集体经济从单一的租赁经济向多元化发展转型。村组领导成员可利用职业经理人成立项目部,多策划组织项目协调会,牵线搭桥促成与上市企业进行合作,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市场发展前景和成熟的市场运作能力,培育和孵化出自己的上市公司,让村民成为股东,从实体经济的资本运作中得到幸福感和获得感。

  (三)与市场合作,寻求村组或农户获取的收益最大化:为最大限度的整合资源,应鼓励村组与企业或机构开展多类型的合作,实现集体经济的全面发展。可以将富余资金,与专业机构合作,购买信托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与国有控股企业合作投资建设高速公路、污水处理运营企业或国家PPP工程,获取长期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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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莞阳光网 编辑: 郑思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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